项目概况
广安市前锋区龙镇片区道路提质改造项目勘察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0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6032025000065
项目名称:广安市前锋区龙镇片区道路提质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5,3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签订合同之日起40天内完成勘察设计,后续服务期限:交竣工验收合格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④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企业原已取得的入川信息纸质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提供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2)①联合体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责任和权力明确各方权利义务;②联合体成员合计不得超过3家;③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⑤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2日至2025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0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安市前锋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广安市前锋区碑梁子街2号
联系方式:15700546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幢鑫鸿大楼303室
联系方式:0826-23518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0826-2351823
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