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办公用房及两房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名称: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办公用房及两房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房屋租赁服务
标的名称: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办公用房及两房租赁项目
数量:3
预算金额(元):2236560元/年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房屋租赁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236560元/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该项目不适宜面向社会公开择选:用位于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定安大道6号主楼及附楼,作为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及业务用房,现租赁主体变更,需由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办公及两房用房租赁项目采购工作。为确保安顺检察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避免因搬迁造成的业务中断、业务用房重新装修产生大额财政支出等原因,安顺市人民检察院拟通过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办公及两房租赁项目。房源具有唯一性。
2、本项目为续租项目:安顺市人民检察院承担着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等四大检察职能以及法律监督职责,业务连续性至关重要,重新租赁其他房屋将导致至少10天的搬迁期,地址频繁变更,会给群众办事造成不便。自租用现有两房以来,为保障两房装修达到建设指引指标的要求,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对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远程接访室、公开听证室、远程案件会商室等办案场所进行了专业化装修,同时对办案工作区、机房等场所均布置了相关设备及弱电线路布设,如变更租赁场所,将导致原有设施的巨大浪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具有明显的经济优势,预计可节约资金数百万元。同时,无需重新配置办公设施,节约相关费用,也可避免搬迁费用支出,切实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实现资源最大化利用。现办公及两房具有以下不可替代的特点,各类现有业务用房完全符合各项建设指标的要求,各类机房满足检察网络需求,强弱电布设符合办公办案需求,配电设备满足现有用电负荷。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该供应商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安顺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印象安顺财富中心B幢6楼、7楼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周进宏
联系电话:0851-33508028
联系地址:安顺市西秀区定安大道6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何宁
联系电话:0851-0851-33282117
联系地址:安顺市西秀区武当路与定安大道交叉处(企业服务中心)14楼
3.采购代理机构:安顺大众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龚昌波
联系电话:0851-33237888
联系地址:安顺市若飞东路市政府门口19栋四单元3楼
安顺大众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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