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500-03209
二 、 项目名称:本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公务用车维修维护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公务用车维修维护服务
供应商名称:本溪万亿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唐家路71栋
中标(成交)金额:292,150(元)
评审总得分:80.3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公务用车维修维护服务
服务类
名称:本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公务用车维修维护(C23120301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服务范围:本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公务用车维修维护
服务要求:一、场地要求:供应商具有固定维修场地;机电、钣金、喷漆等维修厂房及停车场需有独立车间。 二、维修要求: 1.更换配件要经采购人认定和批准后方能进行,保证使用正品,除易损件外,更换新件后,如新件有质量原因,在该部位备件保修期内免费更换; 2.因故障判断失误,造成误拆、误卸应免费恢复,因拆卸造成的部件损坏的,应免费更换; 3.采购单位有权对投标人标书内提供的图片、工位场图等证明材料在事后进行现场实地复查,经查不符,采购单位有权废标; 4.供应商需实行 24 小时免费救援服务; 5.供应商对采购单位车辆维修后,驾驶员正常操作行驶的情况下,质保不低于12个月以上的质量担保,不限行驶里程; 6.发动机、变速箱总成更换,保修期限12个月,不限行驶里程; 7.电瓶保修期限12个月,正时皮带组件保修 1 年6 万公里(二者以先达到者为准); 8.供应商要提供免费检测,内容包括:发动机、电控系统、仪器仪表系统、刹车系统、安全气囊等各项检测,车辆免费底盘系统测试,免费检测全车灯类; 9.供应商必须建立完善的车辆进场维修台账(车型、车号、维修项目、车主、日期等)和车辆维修档案(维修内容、过程、检验记录、结算凭证、材料清单等),严格把好质量关,随时接受采购单位监督和检查; 10.易损易耗配件保养周期内全程保修,无明确周期规定的保修期限为12个月5000公里(二者以先达到者为准); 11.供应商需有专业喷漆设备,以确保采购单位车辆喷漆的质量;局部喷漆不应超过 6 小 时,以确保采购单位正常用车。 三、产品要求(钣金、轮胎、装饰): 1.色和光泽,砂板应和相应的砂板同色、对称; 2.无起纹、起绉、走珠和砂粒等现象; 3.旧油漆结合处应平滑无阶; 4.全车的清洁干净,无油渍,灰浆等; 5.车线条骨位平直,有棱有角; 6.板平顺无凹痕,无起泡; 7.全车油漆应该似原厂车漆标准,具有高光泽,不应有起纹、走珠和砂粒等现象; 8.车底喷沥青防锈,排气管和波箱及散热器等部件不能有沥青; 9.汽车钢圈和轮胎应翻新和清洁干净; 10.汽车内部清洁,洗尘、清洗表板、门皮等; 11.全车配件如:玻璃、灯、电线不得有油渍。
服务时间:1年。合同到期后,服务提供方经甲方考核为优质的,甲方可与其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为一年,一年一签,且连续续签次数不超过两次,续签合同不得改变合同性质及实质性内容。如合同履行过程中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指示或相关政策等发生变化,合同按新的指示及政策内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变更。
服务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庄丹方、程云湧、张冬梅、张沈生(包组编号:002)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公务用车维修维护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 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人民路24A栋
联系方式:024428586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联系方式:024-472642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24-024-4726427
十、附件
采购文件:本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公务用车维修维护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电子) - 不见面.doc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公务用车维修维护服务
供应商名称:本溪万亿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