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2025年度淮安市淮安区博里镇高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国债)已由淮安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淮安市淮安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淮农发[2025]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淮安市淮安区博里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地点:淮安市淮安区博里镇境内;
(2)建设规模:2025年度淮安市淮安区博里镇高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位于淮安区东南部,项目范围:东与复兴镇相邻,南至流均镇和车桥镇,西与朱桥接壤,北与苏北灌溉总渠相邻。项目区涉及扁担城村、仇桥村、高仇村、贺刘村、马桥村、南涧村、南头村、南徐村、倪桥村、前荡村、三角墩村、三里荡村、三元村、史荡村、孙庄村、王安村、西岗村、新民村,共18个行政村,耕地面积0.98万亩。
(3)标段划分:2个标段。
(4)招标内容:
①2025年度淮安市淮安区博里镇高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国债)一标段,投资额约1400万元;涉及村庄:仇桥村、高仇村、贺刘村、马桥村、南涧村、南徐村、倪桥村、三角墩村、三里荡村、史荡村;
主要建设内容灌溉站23座;衬砌明渠(沟)795m;渠系建筑物160个;土地平整895亩;新、拆建机耕路9.13公里;林网布置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②2025年度淮安市淮安区博里镇高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国债)二标段,投资额约1400万元;涉及村庄:扁担城村、南头村、前荡村、三元村、孙庄村、王安村、西岗村、新民村;
主要建设内容灌溉站23座;衬砌明渠(沟)1.05公里;渠系建筑物165个;疏浚沟渠2.39公里;土地平整829亩;新、拆建机耕路9.65公里;林网布置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5)投标单位可以投本次2025年度淮安市淮安区15个标段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但只能中其中1个标段项目(开标、评标、定标顺序按照车桥新建及改造提升标段(超长期国债)、博里新建标段(1标、2标超长期国债)、朱桥改造提升标段(超长期国债)、漕运(1标:漕运及范集改造提升标段、2标:漕运新建标段;超长期国债)、流均新建及改造标段(超长期国债)、苏嘴及顺河改造提升标段(超长期国债)、石塘新建及改造提升标段(超长期国债)、平桥改造提升标段(超长期国债)、钦工改造提升标段(超长期国债)、苏嘴新建标段(超长期国债)、平桥(财政补助)标段、施河(财政补助)标段、顺河新建标段(超长期国债)顺序进行,出现并列第一名情况的由评委现场抽签确定)。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参加后续乡镇项目的评标,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如因投标单位在前面标段项目中标,导致后续标段投标人不足三家时,则该标段流标,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如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公示间收到质疑等情况被取消中标资格,则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重新公示为中标人。如第二中标候选人已在后续项目中标,则由第三中标候选人重新公示为中标人,如第三中标候选人已在后续项目中标,则该标段流标。
(6)工期要求: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10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开工令为准)。
(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经理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将承诺书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目前仍有增补或续建工程的)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6)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为1人。须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拟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同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3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劳务合同和有效期内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8)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项情形之一。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链接诚信库,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投标人资质要求: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 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链接诚信库,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链接诚信库,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期内) | 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链接诚信库,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为1人。须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提供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有效期内),链接诚信库,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拟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同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3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 法定代表人参与远程交互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无需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如提供了授权委托书,则视为委托代理人参与远程交互,则需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将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将彩色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将彩色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劳务合同和有效期内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 ||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经理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将承诺书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目前仍有增补或续建工程的)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将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 ||
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 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至投标文件; | ||
按要求如实提供承诺书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注:各投标人不得随意修改承诺内容,应认真填写,并且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如投标人自行修改本承诺书内容,皆视为未提供此承诺书) | 将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详见第八章投标承诺书格式)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文件未联合体即可 |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最高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96分 企业业绩:2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2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1-Ql,Ql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的取值范围100%。 注:方法一、方法二及相应的K值(或K1值)、Q1值由招标人代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2)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2.3.2 | 报价平衡性 (扣分项,0~-5分) | 1、报价平衡性以有效投标报价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同类六位编码项目报价合计数为计算依据。评审基准值及平衡分计算方法如下: ①当有效投标报价≤5家时,评审基准值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同类六位编码项目报价合计数的算术平均值; ②当有效投标报价>5家时,评审基准值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同类六位编码项目报价合计数去掉最高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后的算术平均值。 有效投标报价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同类六位编码项目报价合计数与评审基准值比较,每有一项超过评审基准值的±20%,扣0.5分,最多扣5分。 2、所有投标人将报价平衡性表格采用excel表格附件的形式于开标的当天9:00分至9:30分发至指定邮箱(330704918@qq.com)。未按时发送、文件格式不对或无法打开的报价得分将被扣除5分。(文件名称格式为:标段、投标人名称。如:x标段-xx公司)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不少于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
2.3.3(2) | 企业业绩(2分) | 投标人2022年9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65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的,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3、验收证明(指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参建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的验收证),1-3项缺一不可。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类似工程指:高标准农田或农田水利类项目(如农业综合开发、水美乡村、小型水利重点县、灌区改造、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土地整治等); |
2.3.3(3)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2分) | 1.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1分; 2.拟任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证书包含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等专业,专业配备齐全得1分,否则不得分。【注:上述人员证书不重复,且须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明确注明,未注明不予计分】。 注:项目管理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2025年3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如为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劳务合同和有效期内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计分。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拟投标单位于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10月10日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网站首页右侧点击“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系统,点击“交易乙方”→点击“招标公告”→点击“农田土地”→找到所投项目→点击“下载文件”。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诚信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诚信库申报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操作手册,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CFCA联系人:孙工,电话:4000511606;江苏数科CA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4006400333、4000251010。技术支持:陈先生,电话:0517-80996058。
5.2投标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
6.现场踏勘及标前会
本工程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标前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上午9时30分。
7.2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五室。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7.3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监管单位:淮安市淮安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17-85198679
招标人:淮安市淮安区博里镇人民政府
地址:淮安市淮安区博里镇人民政府院内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85225669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留学生创业园硅谷大厦
联系人:杨工
电话:15061231406 0517-83793936
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博里镇).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