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宁国市三津水利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宁国大道106号 |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宁国市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2幢15单元15005号 |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宁国市万家水库工程安全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
项目编号 | NGS-GC-GK-2025040 |
开标时间 | 2025年7月9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高教路201号、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609号 | |
投标报价:7147055.65元 | |
服务期(供货期):从开工到本标段所涉及全部土建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24个月(约1460日历天,以实际施工进度为准;各监测项目的控制性施工进度应与相应土建工程的实际施工进度相匹配,各个部位监测仪器安装埋设应与相应土建工程工期一致;施工期观测自监测仪器设备安装埋设完毕开始至本标段所涉及全部土建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24个月结束;具体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6.19分 | |
项目负责人:张继霞 | |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DJ2022040011075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量测类)乙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 |
投标资格业绩:临海市溪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安全监测及自动化系统)采购 | |
企业业绩:1、株树桥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建设项目 2、四川省杂谷脑河狮子坪大坝一般隐患治理工程大坝防渗墙工程安全监测系统 | |
项目负责人业绩:1、临海市溪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安全监测及自动化系统)采购 2、株树桥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建设项目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联合体成员:安徽水科数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55号、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兴园社区服务中心红枫路55号安徽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科研楼402-404室 | |
投标报价:7190300.00元 | |
服务期(供货期):从开工到本标段所涉及全部土建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24个月(约1460日历天,以实际施工进度为准;各监测项目的控制性施工进度应与相应土建工程的实际施工进度相匹配,各个部位监测仪器安装埋设应与相应土建工程工期一致;施工期观测自监测仪器设备安装埋设完毕开始至本标段所涉及全部土建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24个月结束;具体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5.94分 | |
项目负责人:刘怀利 | |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9342024000603112267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检测(量测类)甲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 |
投标资格业绩:安徽省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能力提升试点项目实施与技术服务 | |
企业业绩:1、2023年度安徽省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能力提升试点项目实施与技术服务(1包); 2、安徽省2024 年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实施与技术服务(第1包) | |
项目负责人业绩:1、2023年度安徽省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能力提升试点项目实施与技术服务(1包); 2、安徽省2024年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实施与技术服务(第1包); 3、安徽省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能力提升试点项目实施与技术服务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中水三立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新产业园稻香路1号 | |
投标报价:7219612.00元 | |
服务期(供货期):从开工到本标段所涉及全部土建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24个月(约1460日历天,以实际施工进度为准;各监测项目的控制性施工进度应与相应土建工程的实际施工进度相匹配,各个部位监测仪器安装埋设应与相应土建工程工期一致;施工期观测自监测仪器设备安装埋设完毕开始至本标段所涉及全部土建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24个月结束;具体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5.55分 | |
项目负责人:成银 | |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淮委技资00224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
投标资格业绩:南谯区2021年度17座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实施项目 | |
企业业绩:1、南谯区2021年度17座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实施项目; 2、安徽省2024年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与技术服务(2包) | |
项目负责人业绩:1、 2023年安徽省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能力提升试点项目实施与技术服务(2包); 2、安徽省2024年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与技术服务(第2包)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14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黄工(招标人)、柴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4170200(招标人)、 0563-4101880 (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4116241。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