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包条件
宁国市南极乡梅村行政村村里中心村项目(项目编号:NGS-XE-GK-2025013),已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发包人为宁国市南极乡梅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发包。本项目响应文件须为电子文件,采用不见面发包。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国市南极乡梅村行政村村里中心村项目
2.2项目编号:NGS-XE-GK-2025013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2.4发包方式:公开发包
2.5发包内容、规模和范围:该工程位于宁国市南极乡梅村村,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拆除工程,村委会节点,桥边、河岸节点,庭院环境整治提升,路面改造,绿化工程,墙绘、小品及标识标牌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项目性质:工程施工
2.7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2.9建设地点:宁国市
2.10发包控制价(或合同估算价):1829491.31元(含暂列金10万元)
2.11其他:无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响应人业绩要求:无。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3.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5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响应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响应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响应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响应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响应人的响应资格)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7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3.8其他要求:根据住建部建办市〔2021〕40号文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任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市函〔2024〕137号《关于加强二级建造师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发包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5日9时00分。
4.2获取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发包文件,潜在响应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下载发包文件及附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1月25日9时00分。
5.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6.发包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
6.1发包时间(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9时00分。
6.2发包地点:宁国市振宁路与东城大道交叉口市民之家六楼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响应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不见面大厅】登录进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发包公告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其他网站发包公告内容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一致时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为准。
8.联系方式
8.1发包人
发包人:宁国市南极乡梅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宁国市南极乡梅村村梅村25号
联系人:汪女士
电 话:0563-4667999
8.2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安徽九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8A-1006室
联系人:庾工
电 话:0563-4170275
询问、质疑函接收电子邮箱:ngsjtgs@163.com
8.3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宁国市南极乡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下泥组1号
电 话:0563-4660001
9.其他事项说明
9.1响应人进行发包文件下载、响应文件上传等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下载专区/《操作手册》;响应人参与不见面发包的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宣城市不见面大厅-操作手册》。
9.2响应过程中遇到软件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400-998-0000或0563-2616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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