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开展主体信用评级工作,需选择信用评级机构提供信用评级服务,具体如下:
一、服务内容
在符合监管要求和行业惯例的情况下,信用评级机构为相关公司提供评级服务,并出具主体信用评级报告。
二、服务要求
熟悉相关规定,具有丰富的信用评级经验,配置满足评级要求的专业团队,在双方约定的时限内完成。
三、竞价要求
(一)报价方式:线上提交金额报价
(二)报价说明:
本次服务费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包含评级费(包括但不限于更新数据费用等)、税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三)竞价控制价格:25 万元 - 30 万元
(四)选取规则:同等最低价综合选取
(五)选取规则说明:采用最低价中标原则,如有多家单位最低价相同,由专家综合择优选取2家中介机构。
四、竞价时间
竞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北京时间 2025 年 11 月 24 日 9 时止(以线上提交记录时间为准)
五、竞价人资格条件
(一)依法注册、合规经营的企业法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从事信用评级业务资格;
(三)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线上提交方式
(一)提交渠道: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系统
(二)提交材料及要求:
1.报价单: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交系统并使用CA电子签章;
2.服务方案:参与竞价的机构需将服务方案(包括企业概况、资质、业绩、荣誉、行业排名、市场份额、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本项目工作计划安排、沟通响应承诺和保障措施等)及相关佐证材料(如有)提交系统并使用CA电子签章;
3.提交份数:报价单、服务方案均需提交电子版本 1 份,无需寄送纸质材料;
4.截止要求:所有材料需在 2025 年 11 月 24 日 9 时前完成线上提交,逾期提交(以系统接收时间为准)视为无效竞价。
七、代理服务费(不含评审专家费)
由中标人支付,由2家中标人均摊。按照国家收费标准计算的招标代理报酬x60%(中标费率)计取,计费基数为单个服务项目的中标金额,招标代理费单次收费超过25万元的按25万元计取,不足m元的按m元计取(m=5000元x60%)。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丽水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78-2110627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578-2510202
采购人:丽水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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