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医用耗材(第一批)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0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5012025000475
项目名称:2025年医用耗材(第一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采购包2: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采购包3: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采购包4: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采购包5: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采购包6: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采购包7: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采购包8: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采购包9: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采购包2:
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
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采购包5:无
采购包6:无
采购包7:
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采购包8:
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采购包9: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提供证书复印件,如:“多证合一”查看营业执照复印件;对医疗器械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最新分类或不纳入管理的政策依据的,按最新政策提供上述证书并提供相关说明。;(2)对医疗器械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最新分类或不纳入管理的政策依据的,按最新政策提供上述证书并提供相关说明。;(3)若投标产品为消毒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投标产品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采购包2:
(1)提供证书复印件,如:“多证合一”查看营业执照复印件;对医疗器械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最新分类或不纳入管理的政策依据的,按最新政策提供上述证书并提供相关说明。;(2)对医疗器械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最新分类或不纳入管理的政策依据的,按最新政策提供上述证书并提供相关说明。;(3)若投标产品为消毒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投标产品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采购包3:
(1)提供证书复印件,如:“多证合一”查看营业执照复印件;对医疗器械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最新分类或不纳入管理的政策依据的,按最新政策提供上述证书并提供相关说明。;(2)对医疗器械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最新分类或不纳入管理的政策依据的,按最新政策提供上述证书并提供相关说明。;(3)若投标产品为消毒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投标产品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采购包4:
(1)若投标产品为消毒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投标产品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影印件。。
采购包5:
(1)提供证书复印件,如:“多证合一”查看营业执照复印件;对医疗器械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最新分类或不纳入管理的政策依据的,按最新政策提供上述证书并提供相关说明。;(2)对医疗器械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最新分类或不纳入管理的政策依据的,按最新政策提供上述证书并提供相关说明。;(3)若投标产品为消毒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投标产品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采购包6:
(1)若投标产品为消毒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投标产品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采购包7:
(1)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2)若投标产品为消毒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投标产品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采购包8:
(1)提供证书复印件,如:“多证合一”查看营业执照复印件;对医疗器械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最新分类或不纳入管理的政策依据的,按最新政策提供上述证书并提供相关说明。;(2)对医疗器械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最新分类或不纳入管理的政策依据的,按最新政策提供上述证书并提供相关说明。;(3)若投标产品为消毒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投标产品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采购包9:
(1)提供证书复印件,如:“多证合一”查看营业执照复印件;对医疗器械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最新分类或不纳入管理的政策依据的,按最新政策提供上述证书并提供相关说明。;(2)对医疗器械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最新分类或不纳入管理的政策依据的,按最新政策提供上述证书并提供相关说明。;(3)若投标产品为消毒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投标产品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0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投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投标人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投标人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州市妇幼保健院(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三段99号
联系方式:0830-6606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斌鑫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春华路一段美食文旅街三楼306号
联系方式: 0830-26556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0830-2655622
四川斌鑫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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