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新建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辅助用房修建施工标段
补遗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取消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6 其他”第12项规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95.00%(包括95.00%),直接废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
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绵阳市安州区妇幼保健院(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座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任公司(盖章)
2025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