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城南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乐山市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乐沙发改〔2024〕323号 | ||||
建设地点 | 乐山市沙湾区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本项目改造涉及乐山市沙湾区城南片区2000年底前建成的120个老旧小区6280户居民。改造小区内的燃气管道约8400m、排水管道约30000m、供水管道约10800m、道路路面约24000㎡,以及供电、照明、安防、消防等基础设施,改造无障碍设施120项、内部停车场约36000㎡、自行车棚120个等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小区外与城市主干网衔接的道路约60000㎡、公共交通设施120处、供电线路约12000m、通信线路约7200m等城镇基础设施;改造既有建筑屋面防水约9600㎡。;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10189.08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招标内容。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5-07-25 00:00至2025-07-29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5-07-25 00:00至2025-07-29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五年来,至少已完成三个类似市政工程类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业绩,并能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 2、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至少配备1名,并具有丰富的招标代理项目管理经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至少配备3名。 3、服务能力要求:申请人除满足上述人员要求外,还需提供公司概况、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与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流程规划、时间节点控制、廉洁保密承诺等),供招标人综合评定。 4、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按项目中标金额计算后标准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 5、材料真实性要求:申请人须对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的申请材料中存在模糊不清、无法辨识或经核实存在疑点、虚假的证明材料,将作无效处理,取消其参选资格。 6、申请人在比选报名截止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664170615@qq.com。 | ||||||
联系人 | 吴老师 | 联系电话 | 0833-344806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