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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建筑垃圾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锦州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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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建筑垃圾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8-18

项目概况

锦州市建筑垃圾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700-03818
项目名称:锦州市建筑垃圾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280500
最高限价(元):2280500
采购需求:查看

通过建立包含基础信息、核准备案、联单管理、运输监管、违规排查等模块内的建筑垃圾信息化管理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有效整合建筑施工工地、运输企业、运输车辆、贮存或处置场所等基础信息数据,借助视频监控、交通卡口、车载GPS等设施,智能发现轨迹异常、疑似违规倾倒、疑似装卸点等违规行为,建立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环节的联单管理制度,实现建筑垃圾种类、数量、去向、利用等信息数据可追溯、可查询,有效提高建筑垃圾全过程、全链条的监管效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实施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自然日之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⑴截止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8日17时00分至2025年08月2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9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同时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单位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
联系方式:0416-38615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联系方式:0416-3585286
邮箱地址:hualong88518@163.com
开户行:锦州银行天桥支行
账户名称: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101006820051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文竹
电话:0416-358528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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