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科研设施用房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科研设施用房建设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高新区经发局项目备案表2504-340161-04-01-316922
1.4招标人:合肥综合性科学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合肥综合性科学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其他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科研设施用房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DFGGZ02346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DFGGZ02346
2.5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6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243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9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93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700平方米。项目地上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科研楼、实验楼、宿舍,配套全数字正电子发射断层成像装置设备承载用房、P2实验室及动物房等;其中:科研楼楼高68米。另外配套建设园区内的给排水、供配电、道路等设施。
2.7合同估算价:23845.75万元
2.8计划工期:65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含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等全部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施工总承包、项目建设期服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整体移交(交钥匙工程)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维保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修改澄清文件)。
2.10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第(1)、(2)、(3)项资质:
(1)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②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内容须包含:压力管道设计:工业管道(GC1或GC2)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无在岗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招标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2)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无在岗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施工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招标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①和②业绩要求,不限于在同一业绩合同中体现:
①设计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总投资额不低于16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需包含施工图设计内容)。
②施工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6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如提供的业绩为设计施工一体化、EPC等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部分金额须满足上述金额要求)。
公共建筑项目:本项目中是指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大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冷藏库等)以及其他(派出所、仓库、拘留所)等。
3.1.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财务要求:/。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其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不超过1家。
(2)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1)、(2)资质要求;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3)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0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0099-555、0551-62220164。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061357、66061354。
4.3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8.2开标地点:
☑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操作见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9.4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见招标公告附件1;《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见招标公告附件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综合性科学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089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未来中心B1205-B1208
邮编:230000
联系人:史立飞
电话:0551-62391687
11.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邮编:230000
联系人:朱光祖、丁佳
电话:0551-66061357、66061354、19942449307
11.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
11.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0551-66223680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61560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5252403879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招标公告附件1:《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平台异议操作手册》
招标公告附件2:《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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