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色玉苑已由2312-411104-04-01-644633备案,招标人为漯河金盛邦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和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金色玉苑 EPC总承包。
2.2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47255.5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1525.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5271.29平方米。包含住宅面积184801.17平方米、商业5152.87平方米、物业用房1065.86平方米、便利店107.36平方米、开关站配电房98.24平方米。主体建筑18层,地下一层,共42个单元,1511户。项目估算总投资金额约60000万元。
2.3项目地点:漯河市召陵区黄河路南侧、庐山路东侧。
2.4招标范围:建设工程总承包(含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该工程的方案设计及其修改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各专业专项设计、通过施工图审查、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指导和现场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2)设备和材料采购及设备安装调试、工程施工总承包、试运行、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修补、工程移交、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环保、造价全面负责。
2.5项目要求工期:72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规程、标准等。
(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
(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设计资质及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施工资质及项目经理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后通过“信用中国”(https://***/%EF%BC%89%E6%9F%A5%E8%AF%A2%E9%87%8D%E5%A4%A7%E7%A8%8E%E6%94%B6%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8%BB%E4%BD%93%EF%BC%8C%E2%80%9C%E4%B8%AD%E5%9B%BD%E6%89%A7%E8%A1%8C%E4%BF%A1%E6%81%AF%E5%85%AC%E5%BC%80%E7%BD%91%E2%80%9D%EF%BC%88http://zxgk.court.gov.cn/%EF%BC%89%E6%9F%A5%E8%AF%A2%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F%BC%9B%E4%BB%A5%E4%B8%8A%E6%B8%A0%E9%81%93%E6%9F%A5%E8%AF%A2%E4%BC%81%E4%B8%9A%E4%BF%A1%E7%94%A8%E8%AE%B0%E5%BD%95%E7%9A%84%E7%BD%91%E9%A1%B5%E6%89%93%E5%8D%B0%E4%BB%B6%EF%BC%88%E9%9C%80%E6%98%BE%E7%A4%BA%E6%9F%A5%E8%AF%A2%E6%97%B6%E9%97%B4%EF%BC%89%E5%B9%B6%E5%8A%A0%E7%9B%96%E6%8A%95%E6%A0%87%E4%BA%BA%E5%85%AC%E7%AB%A0%EF%BC%8C%E7%BB%8F%E6%9F%A5%E8%AF%A2%E6%9C%89%E2%80%9C%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2%80%9D%E3%80%81%E2%80%9C%E9%87%8D%E5%A4%A7%E7%A8%8E%E6%94%B6%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8%BB%E4%BD%93%E2%80%9D 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方担任,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成员中施工方需满足本款3.1、3.3、3.4的要求;设计方需满足本款3.1、3.2、3.4的要求。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者作为其它联合体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5)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办理公共资源CA数字证书,并在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交易平台主体库完成注册。具体操作参见: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平台登录—主体库中的操作手册。
4.2 完成企业库注册后,请于 2025-05-10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06-04 09:30: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完成该项目招标文件的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漯河市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下载中心”建设工程栏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06-04 09:3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保证金的缴纳并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2.0开标方式。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0时至项目开标时间,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不见面2.0系统(https://***/bidweb/%EF%BC%89%E9%80%89%E6%8B%A9%E7%99%BB%E9%99%86%E8%BA%AB%E4%BB%BD%E8%BF%9B%E8%A1%8C%E7%99%BB%E5%BD%95%E7%AD%BE%E5%88%B0%E6%88%96%E4%BD%BF%E7%94%A8CA%E6%95%B0%E5%AD%97%E9%92%A5%E5%8C%99%E7%99%BB%E5%BD%95%E5%B7%A5%E7%A8%8B%E5%BB%BA%E8%AE%BE%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F%BC%88https://ggzy.luohe.gov.cn/gcjs%EF%BC%89 点击业务管理-开评标-不见面开标2.0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登陆后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截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未完成签到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的开标过程。
5.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并将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录入并交互发布于《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漯河金盛邦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滨河东路与滦河路交叉口南侧金色龙湾二期31幢101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95-6156369
代理机构:河南和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正光北街9号南3单元13层1313号
联 系 人:张高杰、张国辉、李丹
联系电话:15713815002、18539998961、17558418615
监督单位:漯河市召陵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5-2606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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