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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6年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民用通信电力电缆相关产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重庆市 公开招标 2026年11月03日
招标编号
CQCGXM202610280014001001
采购单位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公告要点

ZB_ZHAOBIAOGONGGAO_START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6年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民用通信电力电缆相关产品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QCGXM202610280014001001),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1.2项目规模    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序号标包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1份额中国电信

以上为公告要点摘要,完整公告(含联系方式等字段)请在小程序内查看,内容以采购单位发布的原始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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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互联网公开信息,如涉及信息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平台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处理!联系邮箱:cailifangshuke@163.com。

ZB_ZHAOBIAOGONGGAO_START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6年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民用通信电力电缆相关产品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QCGXM202610280014001001),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1.2项目规模

    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份额

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6年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民用通信电力电缆相关产品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1.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份采购文件为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6年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民用通信电力电缆相关产品采购项目0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链接])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但涉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结果不适用备选措施)。     1.2.1中标人数量: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本项目划分两个份额,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序号

综合排名

中标份额

预计中标金额(不含税)

1

第一名

60%

273.42万元

2

第二名

40%

182.28万元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序号

标的物及规格

单位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1

WDZA-RYY23-B1-3*10+1*6mm²

米

42.92

2

WDZA-RYY23-B1-3*16+1*10mm²

米

65.49

3

WDZA-RYY23-B1-3*25+1*16mm²

米

109.85

4

WDZA-RYY23-B1-3*35+1*16mm²

米

143.02

5

WDZA-RYY23-B1-2*10mm²

米

28.08

6

WDZA-RYY-B1-1*16mm²

米

18.58

7

WDZA-RYY-B1-1*35mm²

米

38.50

8

WDZA-RYY-B1-3*95+1*50mm²

米

356.19

9

WDZA-RYY-B1-1*50mm²

米

55.89

10

WDZA-RYY-B1-1*95mm²

米

100.00

说明:

(1)本次招标为不带量采购,预估不含税金额455.7万元人民币,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注:本项目为框架招标,本次框架招标标的为招标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招标人向投标人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投标人不同意此条款,则投标人应书面告知招标人,并退出本项目招标。

(2)框架协议执行期限:双方同意由卖方和/或供应商作为买方和/或采购方的设备及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①买方与卖方就下一批[本项目所涉及的]设备及相关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②买方就再次采购[本项目所涉及的]设备及相关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③因卖方违约,买方向卖方发出停止供货通知书之日;

④供货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⑤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①买方与卖方就下一批[本项目所涉及的]设备及相关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②买方就再次采购[本项目所涉及的]设备及相关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③因卖方违约,买方向卖方发出停止供货通知书之日;

④供货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⑤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3)卖方和/或供应商应在收到买方和/或采购方采购订单之日起[15]日内送货至买方和/或采购方指定地点: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仓库(江津仓库、万州仓库、涪陵仓库及重庆市内其他区域,具体以采购订单约定为准):

1)江津仓库地址:江津区珞璜镇工业园B区西部诚通物流园

2)万州仓库地址:重庆市万州区高峰园檬子南路(发展改革服务中心)

3)涪陵仓库地址:重庆市涪陵区马鞍聚源大道193号(重庆豪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4)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1中标人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1.1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及主要技术参数”,投标人在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基础上对所有投标产品统一报一个综合折扣系数,投标人所报折扣系数不能高于100.00%,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序号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

备注

1

WDZA-RYY23-B1-3*10+1*6mm²

42.92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单位:米

2

WDZA-RYY23-B1-3*16+1*10mm²

65.49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单位:米

3

WDZA-RYY23-B1-3*25+1*16mm²

109.85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单位:米

4

WDZA-RYY23-B1-3*35+1*16mm²

143.02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单位:米

5

WDZA-RYY23-B1-2*10mm²

28.08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单位:米

6

WDZA-RYY-B1-1*16mm²

18.58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单位:米

7

WDZA-RYY-B1-1*35mm²

38.5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单位:米

8

WDZA-RYY-B1-3*95+1*50mm²

356.19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单位:米

9

WDZA-RYY-B1-1*50mm²

55.89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单位:米

10

WDZA-RYY-B1-1*95mm²

100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单位: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    2.1.3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    (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0${    (3) ${    2.1.6 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 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产品(电力电缆)销售业绩证明材料至少1个,且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90万元(含税)。

业绩按如下方式核实:

1. 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第(1)、(2)项,如为框架协议的,还须同时提供第(3)项,否则不予认定:

(1)单项合同/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名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盖章页、双方主体、签订时间等);

(2)与上述单项合同/框架协议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及随同发票开具的清单扫描件(清单扫描件如有)。发票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发票开具时间须在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签订时间之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

②发票或清单中须体现为本次采购的同类项目,或体现与对应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联关系;

③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双方名称(包括其下属分公司)一致;

④评标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链接])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或出现红冲等发票无效情况的,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3)提供框架协议对应的订单或证明材料

①订单应体现与对应框架协议关联性,且有具体时间及金额。

②如无订单的则提供框架协议对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对方公章或业务部门章。证明材料应体现与对应框架协议关联性,且有具体执行时间及金额。如提供批量项目证明的,则每个项目都应注明具体执行时间和金额。

2. 根据上述证明材料认定业绩时间和金额。

(1)如提供单项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符合本项目业绩时间要求的合同金额为准。

(2)如提供框架协议,业绩时间以订单或证明材料为准,业绩金额以符合本项目业绩时间要求的订单或证明材料的累计金额为准,但不得超过框架协议金额。

注:本项目投标人之间签订的业绩,在本项目评审中均不予认可。

2.1.6 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7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8投标人须提供绿色低碳采购承诺书,承诺的内容包括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且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并在供应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1月24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1月2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1月2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    (19)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    2.3.2 投标产品 ${    2.3.3 投标产品 ${    2.3.4      2.4 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6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投标产品业绩要求: ${    2.3.8  ${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    2.4.2  ${    2.4.3  ${    2.4.4  ${    2.4.5  ${    2.5现场考察     ${    2.6评价检测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1月03日 20时00分00秒至2026年11月09日 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链接])”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3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每套售价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4日 09时00分00秒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链接])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    6.样品的递交    6.1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4日9时00分

6.2 样品递交的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附一号麒麟座A二楼205室。

6.3 样品种类、规格、数量:

序号

物资名称

数量

要求

1

WDZA-RYY23-B1-3*16+1*10mm²

1米

提供的样品应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外护套需剥离,便于观察内部结构。

2

WDZA-RYY23-B1-3*25+1*16mm²

1米

6.4 样品递交要求及相关说明:

(1)投标人应在样品正面左上角用铭牌(或其他不易撕扯的标记)注明投标人名称、样品型号,铭牌大小约为5cm×5cm。

(2)投标样品应进行包封,外层包封上注明“XX项目投标样品”,封装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中标人的样品按照招标人要求将样品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由招标人对样品进行封存。

(4)样品退还:发出中标通知后7天内,所有未中标人未领回样品的,样品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自行处置。

(5)中标人后期供货产品如与样品不一致,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6)递交样品人员应出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委托授权书(寄送的除外),由招标代理机构存档。样品递交和存放期间,禁止对样品进行拍照、摄像等,不得泄露任何有关样品的情况和资料,不得损害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

7.投标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链接])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链接](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链接](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链接])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链接])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两江新区星光五路189号

地    址:

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邮    编:

401121

邮    编:

401121

联 系 人:

刘老师

联 系 人:

潘昶函(项目负责人)、张静漪、刘瑜敏、程赞霖、惠清、高弋然、蔡佳、熊琪、戚亚红、赵伟

电    话:

023-67558393

电    话:

15095985512、023-67461922

电子邮件:

liulc@[链接]

电子邮件:

[链接]@[链接]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袁家岗支行

账    号:

/

账    号:

9558833100007422206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链接])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9.3采购监督方式

如在采购项目中发现违法违规的情况,请通过电话方式向采购监督部门反映,监督电话:023-63428762。

10.行政监督部门    重庆市通信管理局,023-68571330

招标代理机构: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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