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用地“标准地”)挂牌出让公告
延自告字〔2025〕05号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5〕135号)要求,经延津县人民政府批准,延津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用地“标准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准入要求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投资强度 (万元/亩) | 达产后税收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挂牌起始价 (万元/亩) | 增价幅度:1万元/亩或其整倍数 |
YJ2025-07号 | 延津县南环路北侧、僧固乡垃圾填埋场以北 | 11130.24㎡ (约16.7亩) | 二类工业用地 | 纺织服装、服饰业 | ≥1.0 | ≥40% | ≥47 | 项目投产后亩均税收≥5万元/亩 | 50 | 300 | 18 |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网上竞买活动。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竞买人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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