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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拉市镇省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丽江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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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拉市镇省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拉市镇省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28eafa3e-dded-4bb3-91c7-8888f7201f9b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28eafa3e-dded-4bb3-91c7-8888f7201f9b
建设规模:509.8万元28eafa3e-dded-4bb3-91c7-8888f7201f9b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其它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玉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5-09-01 15: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0888-8889199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拉市镇人民政府经办人:冯有胜
办公电话:0888-5441006
招标代理机构:力为工程管理咨询(昆明)有限公司经办人:罗杰
办公电话:18788493644移动电话:18788493644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700202500166001001
标段名称:2025年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拉市镇省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7 15: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09-22 09:00
开标地点:二楼开标室(玉龙县)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509.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试点项目围绕探索创新富民乡村产业发展、村庄组团发展、乡村人才振兴、乡村治理机制四项机制,重点聚焦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人居环境、活化资产资源价值利用、发展旅游新业态功能、壮大集体经济和促进农民增收等方向,实施三项建设内容:

1.“房联社”存量民居盘活培育旅游产业项目

建设内容:完成对30套存量房屋外围的供排水、道路、路灯、闲置空地等进行修缮,不涉及户内改造与装修。

2.海南村村容村貌补短板工程

建设内容:①海南村现状破损道路修复整治,修复面积约3000m2,包括清理杂物、杂草,提升两侧公共区域功能;②利用闲置小散区域搭建乡村土特产临时摊位15个;③新建吉祥村入户路太阳能路灯250盏;④在海南村设置20套拉市海乡村产业与特色旅游游览标识与导览图,串联海南村。(吉祥、满祥村组)与吉余村,推动农旅产业融合发展。

3.盘活存量资产与文化体验多点联动项目

建设内容:①将海南村吉祥一组入口两边约3亩空地改造为麒麟文化广场,其中1000 ㎡作为停车和充电用地,同时建设约1000m2的农村文化表演区,主要用于组织开展“麒麟舞”表演、“村晚”表演、“纳西打跳’表演等文化娱乐活动,丰富村民的生活业态和提升旅游服务功能;②将海南村吉祥二组小型活动广场周边约5亩的未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改造为“村BA”广场,包括新建露天篮球场2座,占地面积约1600m2,新建露天篮羽混用球场1座,占地面积约1000m2,同时配套建设村民户外休闲运动广场及相应设施;③在吉祥一组路旁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农旅体验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600m2。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牵头人资格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对本项目报名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2项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和行业/建筑/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可以和施工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业绩要求: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及以上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2.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及以上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注:新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业绩不作要求(成立时间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
其他:1.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2.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筑师以上(含二级)资格,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4.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5.其他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拟配备其他设计人员要求:

①道路工程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②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拟配备的上述专业负责人必须提供职称证书、身份证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2)拟配备项目施工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拟配备的其他管理人员应符合《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及身份证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6.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需提供近年(2022年—2024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财务情况说明书);2022年后成立的企业(成立时间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新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成立时间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提供公司情况说明。

7.信誉要求:

7.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7.2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7.3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7.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近3年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到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查询“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省外企业可提供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承诺原件扫描件);

7.5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7.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5-08-31 17:2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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