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县镇村三级共富快递物流收储及分拣中心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富民县县镇村三级共富快递物流收储及分拣中心建设项目(EPC)f59f207f-d1d2-4cdf-a8b8-dd7a4f5b5cd9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f59f207f-d1d2-4cdf-a8b8-dd7a4f5b5cd9 | ||
建设规模: | 分拣区1600平方米,购置数字化邮件分流水线一条;智能物联网仓储区500平方米;电商直播区420平方米;客货邮等车辆设备检修区165平方米;场地平整及水电消防等附属设施。最终以招标人委托及实际建设内容为准。本项目投资概算为450万元,最终以经审计后认定的实际结算价为准。f59f207f-d1d2-4cdf-a8b8-dd7a4f5b5cd9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富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8-25 17: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富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8855539)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富民县人民政府大营街道办事处 | 经办人: | 曾老师 |
办公电话: | 0871-68830303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宝隆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经办人: | 徐甜 |
办公电话: | 18183877446 | 移动电话: | 18183877446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0100202500676001001 |
标段名称: | 富民县县镇村三级共富快递物流收储及分拣中心建设项目(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9-01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9-17 09:00 |
开标地点: | 富民开标室1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45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完成富民县县镇村三级共富快递物流收储及分拣中心建设项目(EPC)的全部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招标人直接投入使用,并完成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勘察工作内容:完成本工程的勘察任务,编制完整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勘察成果报告,报告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勘探、物探、取样、试验、测试、资料收集整理分析、提交工程勘察报告,协助招标人完成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以及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相关后续服务。 设计工作内容: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现场指导、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施工工作内容:完成本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完成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所包括的施工内容及设备购置安装;(2)其他:按照发包人的工作要求、提报施工图预算,协助办理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工程质监备案、工程预算、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审计、竣工资料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等其他与建设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完成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工作等。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富民县大营街道大营社区。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⑤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设计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劳动合同。 (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即施工项目经理)必须是注册在本单位且具有有效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劳动合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1)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新公司成立至公告发布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 (2)施工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申请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书面声明(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 (4)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必须与中标后派驻现场的人员一致,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劳动合同,如果中标后派驻现场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或未经招标人同意更换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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