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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鞍山市 公开招标 2026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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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鞍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1-22
项目概况

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305-00001
项目名称: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粮油、调味品类食材要求

1、主要食材品目需求:大米、绿豆、小碴子、高粱米、黄豆、白面、挂面、食用油(非转基因)、味精、白糖、酱油、醋等。

2、食材要求:

(1)大米需达到GB1354标准,品种为东北大米,水分含量应≤15.5%。必须为不超过一年的北方水稻加工而成的国标大米,以供货批次出具的生产加工质量检验报告单为准。水分≤14.5%;碎米总量≤10.0%;小碎米≤0.2% 不完善粒≤3%;最大限量杂质≤0.25%;垩白度 ≤2.0%;黄粒米含量≤0.5%;互混率≤5%;色泽气味正常。

(2)面粉需达到GB1355标准,水分含量应≤14%,灰分(以干物计) ≤0.55%;含砂量≤0.02%; 面筋质(14%水分) ≥28.0%;面筋指数≥60 %;磁性金属物≤0.003 g/kg; 脂肪酸值(以干物计) ≤50mgKOH/100g;粗细度为:CB30全通过,CB36留存≤10%。优质大米面粉,米粒整齐均匀洁白,面粉颜色正常,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黄粒、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米新面粉。

(3)散装豆类:豆类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中标单位所提供产品质量需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4)食用油:色拉油需达到GB1535标准,加工原料为非转基因。大豆油需达到GB1535标准,加工原料为非转基因。每个食用油品种需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并根据用户需求的食用油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要求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能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人高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中标单位将承担全部责任。

(5)调味品:酱油需达到GB18186标准,等级为特级,氨基酸态氮含量需≥1.2g/100ml。白糖需达到GB1445标准。调味品类质量等级、保质期、包装、质量安全标准参照大型超市内流通销售的同品牌、同等级、同规格实物标准;以送货时间为准,要求食品原料必须在保质期内。

(6)面条:鲜面条、干面条;要求原材料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不掺假、不过期、不变质、无杂质、无毒害,符合国家食品行业的标准。

3、包装要求:所有散装食品原料,必须用无色食品级包装袋或无毒材质容器定量盛装。水碱、苏打、泡打粉等食品添加剂必须为原厂包装实物(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品原料外包装必须完整、洁净、卫生、色泽、规格一致,用料合格,包装环保。

以上食材的执行标准如有更新,以国家发布的最新、最高执行标准为准。规格要求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供货的规格要求进行提供并验收,具体采购品种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进行提供并验收。

★(二)食堂杂品要求

1、品目需求:日耗品、扫除、清洁用品、电器开关、灯泡、药品和防疫物资、后厨设备和配件、餐具、纸抽、卫生纸、牙签等。

2、要求:包装完整、干净,无破损,需符合国家标准,具有产品合格证明。

★(三)服务要求

1、定价机制:

定价周期为:1次/1月。在定价周期内,本项目以新隆嘉、利好、品全优三家超市的平均价格作为基础价格(打折或促销商品除外),按照基础价格×比率作为当期结算价格的依据。所有需采购的食材均采用同一个比率。采购人有权对当期的市场价格进行核查,如发现当期结算价格高于基础价格乘以中标比率后的价位,采购人将拒签供货单,并重新核定供货价格,以实际发生额结算。若三家没有的品目,以采购人询价为标准,进行议价,最终采购总额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报价包含食材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质量检测、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

如果供货质量、执行价格、配送服务等出现与采购要求、响应承诺及协议约定不符的问题,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供货资格,终止合同。

结算:

月结算=基础价格*中标人中标比率*当月实际配送的数量(或重量)

2、食品配送及供货要求:

(1)供应计划:采购人按需求制定食材供应计划,于前一日前将次日食材供应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中标人。若食材供应计划没有即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人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采购人。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每天提供的食材供应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供应。如需要更换供应品种时,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施行。中标人供应时需提供注明食材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食材供应清单(电子版或打印版)交于采购人管理员验收无误后签字确认,作为双方验收凭证。

(2)供应时间:每天早6点之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特殊条件下(如天气、交通事故等非人为因素)可推迟0.5小时。遇采购人有特殊情况时,需要提前开餐或临时增加食材品种和数量,采购人应提前2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2小时左右送达。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沟通解决。

(3)运输要求:

①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②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

★(四)验收流程

1、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3、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

4、中标人负责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5、中标人在物资供应紧张时,必须优先满足采购人的物资需求。

6、中标人应自觉接受采购人监管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7、中标人未能履行采购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物资不合格、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采购人将记录在案,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8、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中止合同,且中标人必须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9、严守保密制度,对服务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也不得将责任转让或推卸给第三方。

10、中标人须与采购人签订一份《退出机制》,如遇食品安全等问题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对二次供货不合格的供应商或者告知后不听的的供应商退出食堂供应。

11、当天发现食材供应不合格的立即销毁,一小时内必须完成其他食材配送。

12、其他未尽事宜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履约情况良好同时下一年度服务内容不变,经双方协商后可续签二年的服务合同,续签服务合同需一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4050000
最高限价(%):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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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蔬菜类、豆制品类要求

1、食材品目需求:大白菜、芹菜、蒜苔、土豆、韭菜、大头菜、青椒、胡萝卜、圆葱、黄瓜、白萝卜、菜花、西红柿等蔬菜类;豆腐、干豆腐、绿豆芽等豆制品。

2、食材要求:

(1)蔬菜类:当季各类新鲜蔬菜以及大棚种植蔬菜,必须保证无黄叶、无枯死叶、无虫、无杂质,菜体大小、长短、粗细、重量、色泽均匀一致,必须为当日(圆葱、土豆等部分品种除外,但要保证质量)采购的一等新鲜蔬菜,且全部为净菜。净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蔬菜当日配送时要求必须具有:相关部门出具的农产品药残检测合格证明;(芹菜、蒜苔、韭菜必须出具相关无超标证明)食品原料购销协议、采购凭证或原料有效来源的相关证明材料;每季度出具“质量安全证明”;年度提供“质量安全承诺”。

(2)豆制品:干豆腐执行标准为GB/T22106-2008。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3)食材具体感观要求: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茼蒿、芹菜等绿叶菜类。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大白菜坏叶不超过3片,白萝卜小的不低于0.5斤,大的不超过3斤,包菜1.5斤以上。

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茄果果皮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现象。

瓜果类:黄瓜、冬瓜、南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糠心、异味。

薯芋类:土豆、地瓜、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需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土豆无发芽,皮不变绿,土豆直径≥80mm。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需根,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水生菜类:藕、茭白、马蹄、菱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食用菌类:平菇、香菇、木耳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平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芽苗类:豆芽类禁止使用添加剂催芽,浸泡,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豆腐: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豆芽:取得QS认证、芽身均匀挺直细长,脆嫩、光泽白、芽脚不软,无任何添加剂、清水豆芽、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GB22556-2008国家标准。

★(二)水果类要求

水果类:总体要保证果实的色、香、味。包装完整干净,优等品大小均匀、无腐烂变质、口感细腻、不能有虫眼、碰伤、无残留农药,不能有腐烂果、不能有压伤、水分充足等。要保证水果的多样性。如果采购辐照新鲜水果,必须符合辐照新鲜水果类卫生标准,符合GB/T5009.218-2008等国家检测标准。

具体如下:

仁果类(哈密瓜、梨、苹果、西瓜、)果皮光滑、着色均匀、有光泽、无机械伤、无腐烂、无异味、无病虫害。
浆果类(葡萄、草莓、猕猴桃)1.果实、色泽良好,果皮光滑,新鲜、清洁、硬实、无异味,成熟度适宜,整齐度较高。2.无烂果、过熟、日伤、褪色斑、疤痕、雹伤、冻伤、皱缩、空腔、畸形果、裂果、病虫害及机械伤。3.果穗完整,新鲜洁净,外形美观,无任何病斑或裂口,无异常的外部水分,无异常气味和滋味,具有适于市场和贮存要求的生理成熟度。
核果类(樱桃、桃)具有相似品种/品牌特征,果面洁净,无机械伤、无腐烂、无异味、无病虫害。
柑果类(橘、柑、柚子、橙子)1.果形:果形端正。2.色泽:色泽均匀。3.果面:果面光洁,无机械伤、日灼斑及锈壁虱危害斑,其他斑疤及药迹等附着物的面积全并计算不超过0.5cm2。最大斑块直径不超过0.2cm。
坚果类(核桃)具有该品种固有的特征。果实应无缺陷,但允许有不影响产品总体外观、质量、贮存性的很轻微的表面疵点。
热带水果(香蕉、菠萝)1.果形:果实端正,无影响外观的果瘤及瘤芽。2.果面:具有相似的品种/品牌特征,果眼发育良好,无裂口,果面洁净,无伤害。允许有不影响外观和贮藏质量的其它缺陷,但总面积不得超过果面总面积的2%。3.果肉:具有该品种/品牌特定的成熟度特征色泽和风味。

★(三)干菜类要求

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黑木耳:黑木耳的质量一般以条形大而完整,耳瓣舒展少卷曲,内厚黑,富于光泽,体干不霉,无杂质和碎者为优,反之则差;

银耳:银耳又称白木耳,以朵大、色洁白、有光泽、无杂质、根小、干度足、完整者为佳品,朵小、色黄、根大、无光泽、散碎者次之;黄黑色者质量最次,依上述标准可将银耳分为上中下三等。质量好的银耳,根部易酥烂,食之柔软,质量次则概况大而发硬;

香菇:根据采收季节和形状不同,香菇又分为花菇、厚菇、薄菇和菇丁四类,基中以花菇质量最好,厚菇次之,薄菇更差,菇丁质量最差;花菇:朵小柄短,呈半球状,菇伞顶面有似菊花似的白色裂纹、肉厚、菌盖色泽淡黑,菇底褶,通过加工呈淡黄色、身干、质嫩、有芳香气味者为质好好香菇;厚菇:形状如伞,顶面无花纹,呈黑色并略有光泽、质嫩、肉厚、朵稍大、质量稍次;薄菇:形状扁平、开伞、朵大、肉薄、菌盖表面浅褐色,菌褐白色,菌柄稍高,浅咖啡色,基部稍带红色或红褐色,质量比花菇厚,菇差,味淡;菇丁:是指未充分发育的香菇,个小直径在2cm以下,味淡质差。

腐竹:腐竹又名豆腐皮和油皮,有一、二、三级品之分。一级品:色泽黄亮、干燥筋韧、耐贮、无碎块。二级品:颜色较一级品灰黄,干燥无碎块。三级品:颜色更灰黄、无光泽、易碎、筋韧性差。

★(四)蛋类要求

鸡、鹌鹑蛋等,达到壳上有一层霜状粉末,蛋壳完整,有光泽,气味正常。要求:鲜新、大小均匀、要求中码或小码蛋。无破损、色泽光滑。蛋壳清洁、无破碎、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具有产品固有气味,无异味;无杂质,内容物不得有血块及其他禽类组织异物。

★(五)服务要求

1、定价机制:

定价周期为:1次/1月。在定价周期内,本项目以新隆嘉、利好、品全优三家超市的平均价格作为基础价格(打折或促销商品除外),按照基础价格×比率作为当期结算价格的依据。所有需采购的食材均采用同一个比率。采购人有权对当期的市场价格进行核查,如发现当期结算价格高于基础价格乘以中标比率后的价位,采购人将拒签供货单,并重新核定供货价格,以实际发生额结算。若三家没有的品目,以采购人询价为标准,进行议价,最终采购总额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报价包含食材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质量检测、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

如果供货质量、执行价格、配送服务等出现与采购要求、响应承诺及协议约定不符的问题,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供货资格,终止合同。

结算:

月结算=基础价格*中标人中标比率*当月实际配送的数量(或重量)

2、食品配送及供货要求:

(1)供应计划:采购人按需求制定食材供应计划,于前一日前将次日食材供应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中标人。若食材供应计划没有即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人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采购人。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每天提供的食材供应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供应。如需要更换供应品种时,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施行。中标人供应时需提供注明食材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食材供应清单(电子版或打印版)交于采购人管理员验收无误后签字确认,作为双方验收凭证。

(2)供应时间:每天早6点之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特殊条件下(如天气、交通事故等非人为因素)可推迟0.5小时。遇采购人有特殊情况时,需要提前开餐或临时增加食材品种和数量,采购人应提前2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2小时左右送达。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沟通解决。

(3)运输要求:

①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②冷藏、冷冻食品必须使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目的地在1小时以内的用保温车供应,1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供应,食材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应干爽,无软化现象。

③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在卸货过程中应保证冷藏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冷冻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六)验收流程

1、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核查,食材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

2、送货即验收,当日送达食材出现损坏、缺斤少两、供应错误等不符合采购人采购标准的,中标人应立即无条件退还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食材存在质量问题或危及人身安全,应立即通知中标人,对问题食材做退货处理。

3、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合价等内容)上签名或盖章确认,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七)其他要求:

1、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3、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

4、中标人负责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5、中标人在物资供应紧张时,必须优先满足采购人的物资需求。

6、中标人应自觉接受采购人监管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7、中标人未能履行采购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物资不合格、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采购人将记录在案,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8、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中止合同,且中标人必须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9、严守保密制度,对服务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也不得将责任转让或推卸给第三方。

10、中标人须与采购人签订一份《退出机制》,如遇食品安全等问题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对二次供货不合格的供应商或者告知后不听的的供应商退出食堂供应。

11、当天发现食材供应不合格的立即销毁,一小时内必须完成其他食材配送。

12、其他未尽事宜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履约情况良好同时下一年度服务内容不变,经双方协商后可续签二年的服务合同,续签服务合同需一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3750000
最高限价(%):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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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肉、禽和海产品类要求

1、食材品目需求:猪肉、牛肉、羊肉、鱼类、鸡边腿、鸡胸肉、鸡腿等。

2、食材要求:

(1)肉类总体要求:配送的猪、牛、羊等肉类必须是项目所在地正规屠宰场宰杀加工,企业排污标准,具有政府颁发排污许可证,并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产品附当天检疫票、瘦肉精检测报告、非洲猪瘟检测报告。无污染、无异味、无寄生虫、整体色泽光滑、无血水。冷冻肉类无冻干脱水发暗迹象,须向经营商索票索证。备有每批次检验报告合格证明。

(2)海鲜类:

鲜鱼:鱼体健康,体态均称,游动活泼,体色鲜明,体表光滑,眼睛亮丽,鳞片鳍条完好。

(3)食材具体感观要求:

①鸡等禽类:供应商配送的家禽类渠道来源正规可溯,供货时需提供全套三证及检验报告,以大型养殖场品牌产品为佳,禽类的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根据品种的不同而呈现出家禽原有的自然颜色,肌肉切面有光泽,表皮微湿润,不粘手。家禽的品质检验,主要是对新鲜度进行检验,一般根据家禽体外部特征变化,以感官检验方法从家禽的嘴部、眼部、皮肤组织及脂肪状况等方面判别品质好坏:

嘴部:新鲜的家禽嘴部有光泽、干燥、有弹性、无异味;

眼部:新鲜家禽的眼部,眼珠充满整个眼窝,角膜有光泽;

皮肤:皮肤呈淡白色,表面干燥,具有该家禽特有的气味;

脂肪:新鲜家禽的脂肪色白、稍带淡黄色有光泽、无异味;

肌肉:新鲜家离的肌肉结实而有弹性,有特殊香味。

②猪、牛、羊肉类:

猪肉:五花肉:要新鲜、皮簿、肉质好,并切除腩头腩尾的纯肥肉,无注水;前槽肉:不能有淋巴瘤,不带前腿,颜色要好,不能有淤血,猪毛,无注水;里脊:不能太簿,用手感要有沾性,肉红色,重量每条4—6斤左右,不要有淤血,白色为注水肉,无注水;后丘肉:不能太肥,要瘦肉多,无淋巴瘤,皮无斑点,无注水;精肉:肉色要好,不能有淤血,不能有肥肉、碎骨,表面上不能有发白积水,无注水;肥肉:厚度为3厘米,3厘米宽,不要有瘦肉,无注水;前梅花肉:每条半斤左右,不能有猪油存在,无注水;猪肝:最好为粉红色;猪脚:净毛,斩块均匀,每块3厘米左右;排骨:斩块均匀,每块2厘米左右,无注水。

牛肉:瘦肉呈均匀的鲜红色或深红色、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或微黄色。具有牛肉正常气味,无异味,瘦肉切面纹理清晰,皮下脂肪适度、均匀、形态丰满;肉质紧密、有弹性、表面湿润、不黏手、无注水;

羊肉:肌肉色泽浅红、鲜红或深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淡黄色或黄色,纤维清晰。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触摸不粘手。具有鲜羊肉正常的气味。

③鲜鱼类质量的好坏主要通过感官来鉴别,其主要方法有:

眼睛:鲜鱼眼睛凸起,澄清有光泽,不新鲜的鱼眼睛凹陷,色泽浑浊不清,呈微蓝色;鳃:鲜鱼的鳃紧闭,鳃片呈鲜红色,无黏液和污物,不新鲜的鱼鳃发暗,呈灰红,灰紫或灰色,有污垢;鳞:新鲜的鳞片整齐,排列紧密,有黏液和光泽,轮层明显;不新鲜的鱼鳞片松弛,没有光泽,轮层不明显,腐败的鱼鳞片不仅松弛,并有大片脱落现象。满足国家相关品目的执行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等。

④鲜禽产品

感官要求:鲜禽产品,肌肉如有弹性,指压后凹陷部位立即恢复原状。表皮和肌肉切面有光泽,具有禽类产品应有的色泽。具有禽类产品应有的气味,无异味。加热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液面,具有禽类品种应有的滋味。淤血面积大于1cm2的不得检出,淤血面积大于0.5cm2小于等于1cm2的片数不得超过抽样量的2%,淤血面积小于等于0.5cm2的忽略不计。硬杆毛(长度超过12mm,或直径超过2mm的羽毛)每10kg小于等于1根。无异物。鲜白条鸡感官指标:眼球饱满,皮肤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红,灰白或灰黑色,肌肉切面发光。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鸡肉的正常气味。肉汤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特有香味。

注:投标人须提供优质禽肉类产品,以上所有品目供货时必须提供相关部门质量检验报告单、动监或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动物或畜禽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3、包装要求:所有散装食品原料,必须用无色食品级包装袋或无毒材质容器定量盛装。食品原料外包装必须完整、洁净、卫生、色泽、规格一致,用料合格,包装环保。

以上食材的执行标准如有更新,以国家发布的最新、最高执行标准为准。规格要求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供货的规格要求进行提供并验收,具体采购品种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进行提供并验收。

★(二)饮品及奶制品

1、品目需求:矿泉水、饮料、牛奶、酸奶等。

2、要求:

(1)矿泉水、饮料类:包装洁净、无破损,无异味,在保质期内。

(2)牛奶、酸奶:牛奶、酸奶,要求包装完整、干净,无破损,需符合国家标准,具有产品合格证明。在保质期内,送达食堂时间距离该产品生产日期不得超过7日,运输所用车辆应为符合卫生要求的专用冷藏车和保温车,不得与其他产品混装以免交叉感染。

★(三)服务要求

1、定价机制:

定价周期为:1次/1月。在定价周期内,本项目以新隆嘉、利好、品全优三家超市的平均价格作为基础价格(打折或促销商品除外),按照基础价格×比率作为当期结算价格的依据。所有需采购的食材均采用同一个比率。采购人有权对当期的市场价格进行核查,如发现当期结算价格高于基础价格乘以中标比率后的价位,采购人将拒签供货单,并重新核定供货价格,以实际发生额结算。若三家没有的品目,以采购人询价为标准,进行议价,最终采购总额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报价包含食材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质量检测、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

如果供货质量、执行价格、配送服务等出现与采购要求、响应承诺及协议约定不符的问题,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供货资格,终止合同。

结算:

月结算=基础价格*中标人中标比率*当月实际配送的数量(或重量)

2、食品配送及供货要求:

(1)供应计划:采购人按需求制定食材供应计划,于前一日前将次日食材供应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中标人。若食材供应计划没有即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人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采购人。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每天提供的食材供应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供应。如需要更换供应品种时,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施行。中标人供应时需提供注明食材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食材供应清单(电子版或打印版)交于采购人管理员验收无误后签字确认,作为双方验收凭证,同时中标人每月或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所供应食材的动物等食品检验检疫报告。

(2)供应时间:每天早6点之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特殊条件下(如天气、交通事故等非人为因素)可推迟0.5小时。遇采购人有特殊情况时,需要提前开餐或临时增加食材品种和数量,采购人应提前2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2小时左右送达。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沟通解决。

(3)运输要求:

①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②冷藏、冷冻食品必须使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目的地在1小时以内的用保温车供应,1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供应,食材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应干爽,无软化现象。

③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在卸货过程中应保证冷藏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冷冻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三)验收流程

1、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核查,食材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

2、送货即验收,当日送达食材出现损坏、缺斤少两、供应错误等不符合采购人采购标准的,中标人应立即无条件退还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食材存在质量问题或危及人身安全,应立即通知中标人,对问题食材做退货处理。

3、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合价等内容)上签名或盖章确认,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四)其他要求:

1、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3、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

4、中标人负责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5、中标人在物资供应紧张时,必须优先满足采购人的物资需求。

6、中标人应自觉接受采购人监管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7、中标人未能履行采购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物资不合格、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采购人将记录在案,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8、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中止合同,且中标人必须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9、严守保密制度,对服务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也不得将责任转让或推卸给第三方。

10、中标人须与采购人签订一份《退出机制》,如遇食品安全等问题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对二次供货不合格的供应商或者告知后不听的的供应商退出食堂供应。

11、当天发现食材供应不合格的立即销毁,一小时内必须完成其他食材配送。

12、其他未尽事宜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履约情况良好同时下一年度服务内容不变,经双方协商后可续签二年的服务合同,续签服务合同需一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22日23时59分至2026年01月3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2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本项目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不见面开标方式,按照省相关部门要求,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过程中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应于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liaoninganxin206@163.com)],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评审过程中因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经平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 (1)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受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储存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7、本公告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如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8、本项目无报名环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9、本项目各包兼投兼中。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
地  址: 鞍山市立山区鞍千路653号
联系方式:0412-50883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鞍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39号
联系方式:0412-5500209
邮箱地址:liaoninganxin206@163.com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铁西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鞍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33116200130001507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欢
电  话:0412-550020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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