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
存放于泰安艺校省庄校区内资产一宗网上交易公告
受委托,现公开挂牌处置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存放于泰安艺校省庄校区内资产一宗,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买受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
TASHCQ20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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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存放于泰安艺校省庄校区内资产一宗网上交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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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TASHCQ20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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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存放于泰安艺校省庄校区内资产一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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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概述:
不锈钢平板、铝合金档案柜、画板等资产,详见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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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 (7日)
2025.12.10-202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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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截止:(以到账为准)
2025.12.16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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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期:(不含限时竞价)
2025.12.17 9: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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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价:
2110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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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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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幅:
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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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中鼎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山东)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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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
鲁中鼎资评报字(2025)第0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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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2110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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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事项声明: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出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2、成为最终受让方后非人为不可抗因素不得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最终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有权处置竞买保证金、追偿损失、追究法律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权属转让过程中全部费用和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费用。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移交过程中,意向受让方应遵守转让方的各项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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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基本信息
1、委托人: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2、项目划分:现状转让,竞买人自行查看有关标的的实物现状以及标的的证明情况。
3、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6日止,标的所在地。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2、竞买人须在现行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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