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406-441302-04-01-850025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省惠州市中心城区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省惠州市中心城区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惠城区排涝站改造项目-老指挥部排涝站改造工程)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广东省惠州市中心城区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惠城区排涝站改造项目-老指挥部排涝站改造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5年12月10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5年12月10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1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0人;
2、评标专家5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业为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工程施工-水工建筑物工程、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共4家,名单如下:
1、广东高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
3、广州市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经评审,4家投标单位均通过初步评审。
(六)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七)废标情况:无。
(八)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以下四位定标候选人: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5年12月10日
(二)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1号评标室。
(三)定标委员会组成:5人。由招标人按规定确定。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广州市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下浮率
|
1.05%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施工工期12个月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陈俊兴
|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粤2442019202000505)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技术管理高级工程师职称;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具有相关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
| ||||||||||||||||||||||||||
业绩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下浮率
|
0.55%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施工工期12个月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李福鑫
|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粤2442018201900175)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工建筑高级工程师职称;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具有相关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
| ||||||||||||||||||||||||||
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广州市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下浮率
|
1.23%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施工工期12个月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刘洪涛
|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粤1442015201530837)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广州市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工施工高级工程师职称;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具有相关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
| ||||||||||||||||||||||||||
业绩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惠州市惠城区水利资源开发建设中心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惠城区上排永联路城区政府3号楼4楼
| |||||||||||||||||||||||||
异议受理部门
联系人
|
谢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2-7829507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惠州市惠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联系电话
|
0752-7829609
|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惠城区龙丰街道上排永联路六横巷1号政府3号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11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5年12月15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2386030)。
| |||||||||||||||||||||||||||
招标人:惠州市惠城区水利资源开发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惠州市韶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1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5-12-10
公示开始时间:2025-12-11
公示结束时间:2025-12-15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