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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名称: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不动产交易税费“一窗通办”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拟定为43万元,请各单位将报价金额控制在此范围内,超出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项目背景
围绕深汕特别合作区不动产交易税费业务“一窗通办”的改革要求,本项目旨在通过业务流程重构、系统功能升级与技术架构优化,全面提升税费征管效率与政务服务体验。
项目建设须严格遵循国家及深圳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总体部署,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高内聚低耦合”的原则开展建设,最终实现不动产交易税费业务的实时化、智能化、一体化办理。
(三)建设内容
建成覆盖深汕特别合作区的不动产交易税费“一窗通办”系统,实现纳税申报、税费缴纳、电子开票及信息共享等全流程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有效支持“实时申报、实时缴款、实时开票”及T+1入库,显著提升办事效率与纳税人满意度。
主要包括以下两个主要业务场景:
(1)房地产交易税费系统:房地产交易确认申报、房地产交易税费信息生成、电子完税证明开具、电子完税证明开具-补打、房产交易申报信息作废、税票异常处理、房地产交易已申报信息查询、房地产交易已缴款信息查询、税款信息同步、定时任务获取电子税务局缴款状态、消息短信提醒、操作人员登录账号信息配置和新增完税证明下载接口;
(2)非税收入:自然人补缴地价款申报、自然人补缴地价款缴费、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自然人补缴地价款申报作废和税票异常处理。
(四)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
2.服务地点: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3.付款方式:
(1)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
(2)项目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通过采购方验收后,支付剩余合同总价的50%。
4.其他要求
(1)报价单位须具有税务相关信息系统开发或运维经验,需提供至少一个相关项目的合同关键页;
(2)项目开展期间,为方便双方沟通,成交供应商需提供2名及以上有税务经验的驻场开发人员。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可参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10月21日上午9:00至2025年10月23日下午6:00期间通过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址:http://***:8081/%EF%BC%89%E7%9A%84%E2%80%9C%E6%B7%B1%E5%9C%B3%E6%94%BF%E5%BA%9C%E8%87%AA%E8%A1%8C%E9%87%87%E8%B4%AD%E7%B3%BB%E7%BB%9F%E2%80%9D%E4%B8%AD%E6%8A%95%E9%80%92%E6%8A%A5%E4%BB%B7%E5%8D%95%E3%80%81%E4%BE%9B%E5%BA%94%E5%95%86%E5%9F%BA%E6%9C%AC%E6%83%85%E5%86%B5%E8%A1%A8%EF%BC%88%E5%8A%A0%E7%9B%96%E4%BC%81%E4%B8%9A%E5%85%AC%E7%AB%A0%EF%BC%89%E5%8F%8A%E7%9B%B8%E5%85%B3%E8%AF%81%E6%98%8E%E6%9D%90%E6%96%99%EF%BC%88%E5%9D%87%E9%9C%80%E5%8A%A0%E7%9B%96%E4%BC%81%E4%B8%9A%E5%85%AC%E7%AB%A0%EF%BC%89%EF%BC%8C%E5%90%8C%E6%97%B6%E6%8A%95%E9%80%92%E5%88%B0%E4%BB%A5%E4%B8%8B%E9%82%AE%E7%AE%B1%EF%BC%9A%3C/p%3E%3Cp%3E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zjsw_bdczx@szss.gov.cn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EF%BC%89%EF%BC%8C%E5%9C%A8%E6%B7%B1%E5%9C%B3%E5%B8%82%E6%B7%B1%E6%B1%95%E4%BA%A4%E6%98%93%E6%9C%89%E9%99%90%E5%85%AC%E5%8F%B8%E5%AE%98%E7%BD%91%E5%85%AC%E5%B8%83%E7%9A%84%E4%B8%8E%E6%9C%AC%E9%A1%B9%E7%9B%AE%E6%9C%89%E5%85%B3%E7%9A%84%E4%BF%A1%E6%81%AF%E8%A7%86%E4%B8%BA%E5%B7%B2%E9%80%81%E8%BE%BE%E5%90%84%E6%8A%A5%E4%BB%B7%E4%BA%BA%E3%80%82%3C/p%3E%3Cp%3E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仁和楼2栋
项目联系人:雷工
联系方式:18620381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