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南宇幼儿园南城园区报告厅及萌芽楼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421125202506000294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25-2025-00245
三、项目名称
浠水县南宇幼儿园南城园区报告厅及萌芽楼改造工程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盾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彩虹大道190号-6号
中标(成交)金额:69.600000(万元)
综合评分法:90.26(分)
工程类 |
名称:浠水县南宇幼儿园南城园区报告厅及萌芽楼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浠水县南宇幼儿园南城园区报告厅及萌芽楼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补充说明包含的内容质量及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施工工期:45日历天 项目经理:黄星星 执业证书信息:鄂242242553141 |
五、评审小组成员
朱小芬,王秀丽,南维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06-27
2、评审地点: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收费金额:0.696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二)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提示: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登录:“黄冈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58.51.104.17:8888/index_hg?redirect=%2Fdashboard”,点击“我要融资”,申请合同融资贷款,无需抵押,利率优惠,放款快。2、加快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并公告。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加快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浠财办【2024】4号)明文要求:鼓励采购人向具备条件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对于中小企业,该比例适当提高至40%以上。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三)质疑投诉提示:政府采购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办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浠水县南宇幼儿园
地址:浠水县南城经济开发区二小路26号
联系方式: 138864493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盛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镇民政路1号A栋201室
联系方式:134699299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134699299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