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同里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关于18客位电动游船购买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18客位电动游船购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6万元, 招标人为苏州同里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苏州同里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因实际需求采购采购18客位电动游船1艘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18客位电动游船购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8客位电动游船购买:
(一)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符合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或生产厂家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纤维增强塑料(玻璃钢)船舶制造许可证书或资质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6-12 09:00到2025-06-18 16:00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7-02 14:30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5-07-02 14:30
七、其他
受苏州同里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18客位电动游船购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SZHCA2025-Q-G-012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18客位电动游船购买
三、 采购预算: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360000.00元)
四、 采购需求:苏州同里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因实际需求采购采购18客位电动游船1艘,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五、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符合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或生产厂家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纤维增强塑料(玻璃钢)船舶制造许可证书或资质证明材料
(三)投标单位其他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有下列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2)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③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日未满三年的。
注:报名时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带好原件现场备查,经核验无误后方可报名) :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单位满足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生产企业公章不包括投标专用章等企业专用章。
六、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自标书上网公告之日起--2025年6月18日(9:00-11:30;13:00-16:00)(节假日除外)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25年7月2日14:00 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7月2日14:30
八、 开标时间:2025年7月2日14:30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