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蓼叶沟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03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XTT-ZFCG-202555
项目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蓼叶沟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95,767.9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蓼叶沟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
合同包预算金额:2,995,767.94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95,767.94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蓼叶沟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995,767.94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6个月 (180日 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蓼叶沟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蓼叶沟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 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者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公司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潜在供应商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至 2025年11月27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0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线上提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2月0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采购人名称为: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社会保障与农技服务中心,由于采购人政府采购网账号名称暂未变更,现名称为: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农业林业和水利局。
1、其他事宜:
(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在网站上下载采购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4009280095;
(4)“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2、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社会保障与农技服务中心
地址: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月滨北大道
联系方式:136291531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万象通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创业大厦东区4楼436室
联系方式:15771659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15771659889
陕西万象通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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