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水北调干渠大河刘沟倒虹吸上游风险化解治理工程-施工便道的新建及拆除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地点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 11 月 2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ZB-[2026]-0921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水北调干渠大河刘沟倒虹吸上游风险化解治理工程-施工便道的新建及拆除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16911.67元
最高限价:516911.67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ZYZB-[2026]-0921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水北调干渠大河刘沟倒虹吸上游风险化解治理工程-施工便道的新建及拆除工程项目 | 516911.67 | 516911.67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现状施工范围内拆除及新建施工便道在施工一阶段,预计工期约20天,包含利旧材料的存放及保管。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水北调干渠大河刘沟倒虹吸上游风险化解治理工程完成后,施工便道的拆除及施工范围内的原状恢复在施工二阶段,预计工期约10天。
5.2 采购范围:本项目磋商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5.3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和验收规范要求;
5.4 工 期: 30 日历天(一阶段 20 日历天,二阶段 10 日历天);
5.5 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包段;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原三级资质视同满足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在投标企业注册的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持有有效期内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供应商需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将通过上述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6 年10 月23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网上获取,请供应商将以下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15638170667@[链接]):(1)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采购文件费转账凭证(公对公转账)。邮件中备注委托代理人姓名、电话、邮箱、购买项目名称,包段(如有),逾期将不再受理。
待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磋商文件回复给供应商邮箱,请各供应商注意查收(未收到磋商文件的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未及时联系导致遗漏者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3.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采购文件费需转入代理机构基本账户,转账时备注“XXX项目文件费”)。
单位名称: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郑州翰林国际支行
银行账号:4111 6899 9011 0005 8614 7
银行行号:301491001059。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6年 11 月 2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遵大路61号市政管养中心三楼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1、时间:2026年 11 月 2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遵大路61号市政管养中心三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北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371-602702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代理机构: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1号1号楼A座5楼
联系人:李杰伟
联系方式:0371-61692188 19939364607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杰伟
联系方式:0371-61692188 1993936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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