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受福清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福建华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181]HWZB[GK]2025003、福清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清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5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81]HWZB[GK]2025003
项目名称:福清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890,000.00元
采购包1(福清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9,89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9,89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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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3(年) | 否 | 福清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三年 | 19,890,000.00 | 物业管理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所有设备及人员全部到位并投入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该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对本项目项下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法律责任。该协议书须有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计划承担的份额和分工责任的说明。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采购包投标,联合体各方以自己的名义参加采购包投标的, 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方的投标或者响应均无效;联合体各方又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采购包投标的,相关联合体投标或者响应均无效。 (4)联合体只能以其中一方具备的商务条件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以联合体的确定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评分,技术部分评分是以牵头方作为评标依据。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若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要各自提供资格证明材料,联合体各方在电子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资格证明材料的纸质彩色扫描件。 (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的联合体协议的纸质原件彩色扫描件。(8)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与《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投标人(牵头方)和联合体协议中的成员方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规定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应填写【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填写【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应准确填写对应的企业全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应明确填写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还是微型企业,未按照上述规定准确填写,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注:本项未在资格承诺范围内,投标人须按此内容提供证明材料。。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6-20至 2025-06-27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7-15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音西街道福人路三农服务中心1号开标室(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清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福清市玉屏街道一拂路28号
联系方式:郑颖 0591- 865506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华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西洪路528号2号楼101
联系方式: 15880087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志伟、曾盘旺
电话:15880087100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华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华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