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港产科技有限公司承接了益阳港砂石皮带机新建项目,经湖南省城陵矶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现公开邀请具备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益阳港砂石皮带机项目钢构及配件询价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湖南港产科技有限公司益阳港砂石皮带机项目钢构及配件采购。
1.2 采购人:湖南港产科技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无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湖南港产科技有限公司为湖南省城陵矶港口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集团内部各公司设备维修、保养及项目承接等业务。本项目为益阳港砂石船卸船转运作业输送系统,配置两级 B1400 皮带输送机,设计输送能力 1500t/h,包含接料料斗、皮带机全套钢结构制作以及传动滚筒、改向滚筒、各类托辊成品采购,用于砂石转运堆存作业。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2.1.1本采购范围完整包含:益阳港砂石输送系统全部钢结构施工图深化设计(三维建模、加工详图、接口匹配设计、图纸报审、根据审查意见迭代修改)、钢结构制作、滚筒托辊成品供货、预组装、防腐涂装、编号包装运输、现场安装技术配合、试运转配合全部工作内容。成交供应商负责完成全部钢构施工图深化设计,图纸经采购人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加工制作,深化设计全部费用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设计费。详细技术参数、工程量、设计输出成果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2.1.2皮带机钢构制作(1# 皮带机钢结构约4258kg、2# 皮带机钢结构约12721kg、接料料斗钢结构约8860kg),钢结构含下料、组对、焊接、矫正、预组装、防腐涂装、编号、包装运输及现场指导安装配合。
2.1.3滚筒及托辊成品采购合计约11643kg;总重量约37.48t。滚筒托辊含供货、包装、运输及现场指导安装配合。
注:本次采购不含输送带、减速电机、清扫器、安全保护装置、覆塑钢丝绳、料斗液压推杆总成,上述外购件由采购人另行采购。
2.2 交货及工期要求:
2.2.1本项目深化设计及钢结构制作发货计划总周期35日历天(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算)。
2.2.2货物到达现场后,乙方须配合现场安装约15天、整机调试约5天,直至项目整机试运转、产能校验合格完成最终验收。
2.2.3交货地点及方式:供应商负责运输至益阳港项目现场,运输、装卸全部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2.5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2.2.6交货地区:湖南省益阳市新港码头。
2.2.7交货方式:供应商收到供货通知后,将产品运输至采购人指定的场所内并完成安装调试。
2.2.8质保期:质保期为1年,以交付验收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的要求: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项目相应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须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 资质要求:无
3.1.3 财务要求:无
3.1.4 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3年1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不少于1项已完成的带式输送机钢构或类似输送设备钢结构制作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提供业绩要求证明文件时,允许供应商对涉及商业机密的部分进行遮挡,但遮挡部分不得影响评委判断该业绩的规模、时间、品牌等是否符合业绩要求,否则视其为无效业绩。
3.1.5 信誉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信用中国([链接])网站上所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需要满足“严重失信”信息为零的要求。
3.1.6 人员要求:无
3.1.7 其他要求:无
3.1.8 供应商不存在第一章3.2款情形的证明材料: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须在响应函内承诺。见采购文件第六章(一)“响应函”。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链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黑名单。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采购文件获取
4.1 供应商应当于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于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长江路2号湖南港产科技有限公司一楼118室获取采购文件。
4.2供应商若对本项目采购需求、资格要求等有疑问的,应当于2026年11月11日17时30分前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
5 最高限价
5.1 采购人在签署采购合同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对采购标的的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的幅度:10%。
5.2本项目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叁拾叁万肆仟陆佰肆拾陆元整(¥334646.00)。供应商报价的含税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废。
5.3各供应商应依据中国税法规定及自身纳税人身份,在报价中明确适用税率、含税总价及不含税总价,供应商税率不一致时,采购人将按供应商总报价的不含税价进行评审、排序。供应商须确保其适用税率的合法性及报价的准确性,若供应商税率、含税总价或不含税总价计算错误,导致采购人损失,采购人有权从合同款中直接扣回等额损失。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供应商须于2026年11月12日17时00分前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长江路2号湖南港产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1楼118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不予受理。
7 评审办法
7.1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
7.2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最低价法,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报价核查,采购人应按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链接])、湖南省港航水利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链接])、湖南省城陵矶港口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链接])上发布。
9 监督部门
本次采购监督部门为湖南港产科技有限公司党群综合部,电话:13873063063。
10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湖南港产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长江路2号
邮政编码:414000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9973059717
作者:陈克力
责编:张岚
来源:湖南港产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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