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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采购品目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预估采购数量 |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
---|---|---|---|---|---|---|---|
1 | 采购包1: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考场购买服务(小型车辆) | 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考场购买服务(小型车辆) | 其他服务 | 次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
2 | 采购包2: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考场购买服务(中型以上车辆) | 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考场购买服务(中型以上车辆) | 其他服务 | 次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序号 | 征集人 | 类型 |
---|---|---|
1 | 沈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采购单位 |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1).分包名称:采购包1: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考场购买服务(小型车辆)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提交供应商申请加入框架协议承诺函 |
2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
3 | 信用记录(征集人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供应商无需提供) | 无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五(二)所述的不良记录 |
无 |
(2).分包名称:采购包2: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社会考场购买服务(中型以上车辆)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提交供应商申请加入框架协议承诺函 |
2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
3 | 信用记录(征集人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供应商无需提供) | 无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五(二)所述的不良记录 |
无 |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www.ccgp-liaoning.gov.cn),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辽宁政府采购网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公采签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操作。在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公采签的办理及使用,可查看“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的公采签办理及使用。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
400服务电话:4001288588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4.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024-2289004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坤
电 话:024-22896656
(3)入围通知书受理
地址:21世纪大厦B座8楼交易组织部
电话:024-22890052
(4)框架协议咨询
项目联系人:付超
地址:21世纪大厦B座10楼档案合同部
电 话:024-22890069
2025年0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