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受泰宁县公安局委托,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429]MQ[GK]2025001、泰宁县公安局2025年“平安家园·智能天网”视频监控新增补点建设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泰宁县公安局2025年“平安家园·智能天网”视频监控新增补点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429]MQ[GK]2025001
项目名称:泰宁县公安局2025年“平安家园·智能天网”视频监控新增补点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57,400.00元
采购包1(视频监控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1,821,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821,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36,42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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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 | 视频监控设备 | 1(项) | 否 | 针对老旧监控开展智能化升级改造,形成“视频图像+电子信息”同步采集、合成应用胡智能感知防控圈闭环,对重点部位摄像头进行GB35114C级改造。 | 1,821,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所投硬件设备应在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3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交货,并在60个日历日内完成软硬件设备安装工作。中标人应按合同规定采购设备,并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将设备运抵现场。中标人应合理规划设备的交货计划。
采购包2(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8,2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8,200.00元
投标保证金: 364.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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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C16050000-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 1(项) | 否 | 符合监理资质,对本项目建设过程进行监理 | 18,2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60日
采购包3(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8,2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8,200.00元
投标保证金: 364.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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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C16060000-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1(项) | 否 | 符合测试评估认证资质,对本项目进行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18,2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60日至项目终验通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采购包3: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注: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投标人须按本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3)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采购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9-30 至 2025-10-14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0-21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双园新村50幢B座(市图书馆)14层1号开标室-三明三元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宁县公安局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左圣路66号
联系方式:0598-7839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双园新村50幢B座14层1403、1404室
联系方式:0598-82558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池新胜、林云珠
电话:0598-8255869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