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2025年度河北区市政道路和自管里巷道路设施因工掘路修复项目(第二批)劳务服务 (项目编号:TCZB-2025-C-043)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8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河北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概况 2025年度河北区市政道路和自管里巷道路设施因工掘路修复项目(第二批)劳务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505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ZB-2025-C-043 项目名称:2025年度河北区市政道路和自管里巷道路设施因工掘路修复项目(第二批)劳务服务 预算金额:500.0万元 最高限价:499.9573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投标单位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3)投标单位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5)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6)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7)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9)投标人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8日到2025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505 方式:现场发售。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报名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8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50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河北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三马路118号 联系方式:022-26212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天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505 联系方式:022-59959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居萍、李晶、乔国洪 电 话:022-59959718 天津市天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