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CBN-省本级-2025-04832、XHLJZC-SX2025-049
二、项目名称:治超联网信息数据共享与交换系统升级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治超联网信息数据共享与交换系统升级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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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达维多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34号摩尔中心B座18楼1804室 | 综合评分法 | 否 | 975,000.00元 | 83.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治超联网信息数据共享与交换系统升级采购项目):
服务类(陕西达维多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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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治超联网信息数据共享与交换系统升级 | 治超联网信息数据共享与交换系统升级,通过对已打通的陕西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及部分农村公路超限检测站(77个,不含双向)数据共享与交换子系统(站级)进行升级,实现数据“纵向贯通、横向共享”,通过与陕西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对接,实现与公安、运管等部门的数据协同。 | 通过对已打通的陕西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及部分农村公路超限检测站(77个,不含双向)数据共享与交换子系统(站级)进行升级,实现数据“纵向贯通、横向共享”,通过与陕西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对接,实现与公安、运管等部门的数据协同。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1)由供应商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准备验收文件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人确认供应商完成合同约定所有内容后,组织供应商(必要时请有关专家)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项目验收单作为对项目的最终认可。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整改超过二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供应商应无条件退还已收取的全部合同价款,并按合同总价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采购人损失的,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2)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资料,以便采购人日后管理和维护该项目。 (3)验收依据 ①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澄清表(函); ②本合同及附件文本; (4)国家相应的办法、标准、规范。 | 975,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亚峰、陈萧如、杜宜霖(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按成交金额的0.9%收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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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治超联网信息数据共享与交换系统升级采购项目 | 0.877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公路局
地址:西安市含光北路110号
联系方式:029-884087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安欣华联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71号竹园天寰国际14层1404室
联系方式:029-82513983、029-89183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梦妮
电话:029-82513983、029-89183511
西安欣华联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