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临平乔司片区安置房内装修施工项目二标段 | 项目代码: | 2607-330113-04-01-940090 | ||
招标人: | 名称:杭州市安居宁巢投资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名称: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浙江省元帅庙后88-1号435室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潮路636号万邦大厦 | ||||
联系人:祝晓波 | 联系人:杨钊 | ||||
电话:18058716663 | 电话:13305711157 | ||||
标段(包)名称: | 临平乔司片区安置房内装修施工项目二标段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3773001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澄清通知内容:一、投标人答疑部分:1、招标文件P32页项目负责人个税信息 请问投标阶段是否需要提供,还是中标后提供。回复:无需提供。招标文件前附表10.6特别说明第17条已经修改,详见后面的澄清内容。2、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装修工程未分包证明,可否用其他格式?因找建设单位重新盖章流程较为繁琐,只要提供的证明上能体现资格业绩要求即可? 回复:投标人自行拟定的未分包证明格式需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证明要求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予以认可。3、招标文件133页中“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所有投标人认为需列出的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品牌、档次等”,请问需要列出吗?如需列出,请明确放在投标文件哪里? 回复:可在商务标中列出,格式自拟。4、商务标格式中:第四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是否只要放《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用表》、《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清单计价表》两张表即可?回复:可以。5、招标文件P33中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减量化措施总费用为215000元,但是招标清单未勾选减量化是哪些清单子目,请明确 答:减量化清单在措施项目清单中,其他措施费“1.墙面铲除、墙体拆除等所有拆除工作内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外运、残值回收、场外消纳、卫生保洁等所有内容;施工过程中对原有建筑的保护等费用,包括必要空洞封堵、零星修补等难度增加费;甲方采购的家具、电器等施工、开孔配合工作;户内强弱电工程管道、线缆及开关插座拆除;以上事项请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工程情况、施工组织方案以及各规范要求等自行报价,结算时不作调整”。6、请问招标人:业绩资料要求中的”③装修工程专项(分部)工程竣(或交或完)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证书)“这个部分,提供整体单位工程(含装修)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书是否符合业绩要求?回复:可以。二、澄清部分1、招标文件前附表10.6特别说明第17条全部更换为:“评标过程中评标系统出现标中预警信息的,评标委员会结合标中预警信息综合评审,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违法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违法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1)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造价锁一致。(2)投标单位存在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一致。(3)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时间需符合招标公告资格条件要求)。(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证件号码一致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一致的身份证号码。(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一致的联系电话。(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一致。”2、马桶不含龙头,清单及控制价不作调整。;招标文件修改内容:一、投标人答疑部分:1、招标文件P32页项目负责人个税信息 请问投标阶段是否需要提供,还是中标后提供。回复:无需提供。招标文件前附表10.6特别说明第17条已经修改,详见后面的澄清内容。2、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装修工程未分包证明,可否用其他格式?因找建设单位重新盖章流程较为繁琐,只要提供的证明上能体现资格业绩要求即可? 回复:投标人自行拟定的未分包证明格式需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证明要求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予以认可。3、招标文件133页中“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所有投标人认为需列出的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品牌、档次等”,请问需要列出吗?如需列出,请明确放在投标文件哪里? 回复:可在商务标中列出,格式自拟。4、商务标格式中:第四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是否只要放《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用表》、《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清单计价表》两张表即可?回复:可以。5、招标文件P33中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减量化措施总费用为215000元,但是招标清单未勾选减量化是哪些清单子目,请明确 答:减量化清单在措施项目清单中,其他措施费“1.墙面铲除、墙体拆除等所有拆除工作内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外运、残值回收、场外消纳、卫生保洁等所有内容;施工过程中对原有建筑的保护等费用,包括必要空洞封堵、零星修补等难度增加费;甲方采购的家具、电器等施工、开孔配合工作;户内强弱电工程管道、线缆及开关插座拆除;以上事项请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工程情况、施工组织方案以及各规范要求等自行报价,结算时不作调整”。6、请问招标人:业绩资料要求中的”③装修工程专项(分部)工程竣(或交或完)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证书)“这个部分,提供整体单位工程(含装修)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书是否符合业绩要求?回复:可以。二、澄清部分1、招标文件前附表10.6特别说明第17条全部更换为:“评标过程中评标系统出现标中预警信息的,评标委员会结合标中预警信息综合评审,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违法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违法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1)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造价锁一致。(2)投标单位存在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一致。(3)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时间需符合招标公告资格条件要求)。(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证件号码一致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一致的身份证号码。(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一致的联系电话。(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一致。”2、马桶不含龙头,清单及控制价不作调整。 | ||||
行政监督机构: | 临平区住建局 | 电话: | 0571-86224732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09-21 11:39: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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