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县城北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宁县县城北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设计已由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永宁县县城北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永审服(批)发(2025]1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NXHC(G)-2025-013
建设地点:银川市永宁县
建设规模:对观湖路(109国道-宁丰街)、永平路(109国道-宁丰街)永红路(109国道-宁丰街)、永康路(109国道-宁丰街)、迎宾大道(109国道-宁丰街)、宁和北街(迎宾大道-观湖路)、宁昌北街(迎宾大道-观湖路)、宁惠北街(迎宾大道-观湖路)、宁丰北街(迎宾大道-调蓄池)共计9条道路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污水管道清淤修复以及配套路面恢复等,其中共新建雨水管道14770m,污水管道清淤修复8863m,新建0.8万m³雨水调蓄池1座等。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施工综合验收结束时间。
招标范围:本次设计范围为初步设计(含概算、总平面规划设计)、工程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设计内容,并包含二次设计)、BIM设计、施工阶段技术服务、项目竣工备案验收,同时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及协助完成规划及施工许可手续办理等事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0日00时00分起至2025年11月27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
5.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951-8011445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杨和镇胜利路6号
联 系 人:朱晓峰
电 话:13995102861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道绿地21城D区13号楼204室
联 系 人:郭启睿
电 话:0951-8582789、18395077110
宁夏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0日
[A6401000141100278001001]永宁县县城北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设计.NXZF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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