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汉阴县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餐饮、物业购买外包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4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ZB2025-27
项目名称:汉阴县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餐饮、物业购买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4320.00元
采购需求:汉阴县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餐饮、物业购买外包服务项目具体项目,情况详见采购内容服务清单。
合同包1(汉阴县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餐饮、物业购买外包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9432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9432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餐饮服务 | 汉阴县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餐饮、物业购买外包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94320.00 | 39432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阴县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餐饮、物业购买外包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阴县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餐饮、物业购买外包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和服务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合法证明文件;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非法人投标供应商参照执行);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2024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本单位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完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E4%B8%AD%E4%B8%8D%E5%BE%97%E6%9C%89%E8%A1%8C%E8%B4%BF%E7%8A%AF%E7%BD%AA%E8%AE%B0%E5%BD%95(%E6%9F%A5%E8%AF%A2%E6%97%A5%E6%9C%9F%E5%BA%94%E5%9C%A8%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4%B9%8B%E6%97%A5%E8%B5%B7%E4%B9%8B%E5%90%8E)%EF%BC%9B%3C/p%3E%3Cp%3E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 月31 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4日15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1月04日15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报名成功确认完毕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或未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报名失败,无法完成后续流程;(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所有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查阅相关操作手册。(5)电子招标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6)请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E4%BE%9B%E5%BA%94%E5%95%86%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5%8A%A0%E5%85%A5%E9%99%95%E8%A5%BF%E7%9C%81%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6%8A%95%E6%A0%87%E4%BA%BA%E5%BA%93%E3%80%82%3C/b%3E%3Cb%3E%3C/b%3E%3C/h4%3E%3Cp%3E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阴县公安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城南凤凰大道
联系方式: 0915-52180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安康正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城关镇睿正小区车库二楼
联系方式:188091516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工
电话:18809151672
陕西安康正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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