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服务中心配套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已由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投资发〔2025〕410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石河子市人民法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6608004006250561001001 | 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服务中心配套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 新建总建筑面积222.26平方米;其门卫室50.02平方米,接待大厅及加装电梯90.24平方米,车库雨棚82.00平方米。购置伸缩门2座,每座6米;西侧大门处增加悬浮伸缩门一座。主楼水净化系统、主副楼空调、新风系统;新建120KW汽车充电桩6个,非机动车充电10个,配套800KVA箱变一台;新建充电车位雨棚,面积180平方米;审判综合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中心、执行事务中心内部改造及配套设施等。 | 45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实体,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成员不限,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共同的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体应以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为主体。
3.2 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为: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需具有高级技术专业职称且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
(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建筑师或高级技术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3)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若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5)投标人的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3.3 经验要求
自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中标通知书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个设计或施工或 EPC 建筑工程类似业绩;证明文件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为准。上述项目业绩可以为已完或在建的项目业绩,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提供业绩均可。
3.4 企业信誉
投 标 人 应 具 有 良 好 的 商 业 信 誉 。 投 标 人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至 2024 年;未完成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须提供 2021 年至 2023 年);注册时间不满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注册时间起至发布公告之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时间不满足一年的,须提供近期的财务报表及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财务要求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限。
3.8(1)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 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四、投标须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八、其他说明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十、监督部门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石河子市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天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石河子市 | 地 址: | 石河子市上海城B幢4楼 | |||||
联 系 人: | 靳静 | 联 系 人: | 张斌 | |||||
电 话: | 18935708177 | 电 话: | 0993-2080100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