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项目名称 | 2026年至2027年汉长安城遗址区内排水设施管护项目 | ||||||||||||||
| 招标项目编号 | E6101123506UHgHjvHcG | ||||||||||||||
| 标段名称 | 2026年至2027年汉长安城遗址区内排水设施管护项目一标段 | ||||||||||||||
| 标段编号 | E6101123506UHgHjvHcG001 | ||||||||||||||
| 招标人名称 | 西安市未央区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务局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8165359273 | ||||||||||||
| 监督部门 | 西安市未央区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务局 |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029-86351559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齐海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联系人姓名 | 史萌、马倩 | 联系电话 | 17691189829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0月15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412 | ||||||||||||
|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 |||||||||||||||
| 排序 | 推荐情况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 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陕西骏业鼎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715407.09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65 | ||||||||||
| 2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富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720798.91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65 | ||||||||||
| 3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陕西晟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743089.72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65 | ||||||||||
|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 |||||||||||||||
| 排序 | 推荐情况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名称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印章号 | 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 |||||||||
| 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陕西骏业鼎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刘小雪 | 注册建造师二级 | 陕261111443117 | 响应 | |||||||||
| 2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富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蔡强 | 注册建造师二级 | 陕261131452132(00) | 响应 | |||||||||
| 3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陕西晟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张强 | 注册建造师二级 | 陕261191913742 | 响应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书。2、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3、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4、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4.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4.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4.3 相关证明材料;4.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4.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陕西齐海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9-89151632。 | ||||||||||||||
| 其他公示内容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10月16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6年10月19日 | ||||||||||||
| 相关附件: |
| 中标候选人公示附件一标段.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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