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5)评分内容及评分标准(技术标明标)
2、投标人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
投标人近三年(
2022年10月 1 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一项房屋建筑施工类业绩(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或总投资额不少于1亿元)得1.5分,满分为2.5分;(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且上述资料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建筑面积或投资额、建筑类型等关键要素,如不能体现建筑面积或投资额、建筑类型,还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计分)。
3、
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
投标人近三年(
2022年10月 1 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担任过一项房屋建筑类项目经理业绩(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或总投资额不少于1亿元)得1.5分,满分为2.5分;(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且上述资料能体现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建筑面积或投资额、建筑类型等关键要素,如不能体现建筑面积或投资额、建筑类型,还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计分)。
更正为:
2、投标人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
投标人近三年(
2022年10月 1 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具有一项房屋建筑施工类业绩(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或总投资额不少于1亿元)得1.5分,满分为2.5分;(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且上述资料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建筑面积或投资额、建筑类型等关键要素,如不能体现建筑面积或投资额、建筑类型,还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计分);
3、
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
投标人近三年(
2022年10月 1 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担任过一项房屋建筑类项目经理业绩(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或总投资额不少于1亿元)得1.5分,满分为2.5分;(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且上述资料能体现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建筑面积或投资额、建筑类型等关键要素,如不能体现建筑面积或投资额、建筑类型,还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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