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西部供排水管网及配套工程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泊头市西部供排水管网及配套工程监理已由 泊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泊发改审批〔2024〕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泊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泊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本项目总投资11421.20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7364.994043万元。本项目位于泊头市交河片区 338 国道沿线,包括面包砖路面工程,给水工程,污水、雨水工程,电气工程。其中面包砖路面位于城区段桩号K150+243-K153+558(五里庄至交中路口),给水管道南侧桩号K150+080-K154+400,给水管道北侧桩号K150+750-K155+515(位于五里庄至封屯路口)。排水管道及配套工程位于兴达模具至五号干渠,电气工程位于城区段桩号K150+260-K153+540(五里庄至交中路口)。面包砖路面工程,给水工程,污水、雨水工程位于道路南北两侧,路灯位于道路中间绿化带内。
(2)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路段长度约7km,对原有给、排水管道进行改造,对原有路灯及通信线路进行改造,对工程建设涉及区域实施配套恢复工程。
(3)建设内容:本项目更新改造排水管道23885.5米(其中DN400钢筋混凝土管道1009米,DN600钢筋混凝土管道170米,DN800钢筋混凝土管道1252.5米,DN1000钢筋混凝土管道1851米,DN1200钢筋混凝土管道7597.2米,DN1400钢筋混凝土管道12005.8米,配套各类井等设施);更新改造给水管道9250.64米(其中De200 PE管道6174.61米,De315 PE管道3076.03米,配套其他设施等);面包砖路面面积46209平方米。
(4)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02万元。
(5)计划监理服务期:自委托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工程缺陷责任期为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起12个月)。
??2.2招标范围: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的监理服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监理服务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过程中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2)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3)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单位具有近6个月及以上(至2025年8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1.3其他要求:(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的信息为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非小微企业投标无效。(3)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技术部分使用暗标评审①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②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4)按照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数政规[2025]1号),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5)投标人必须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10 09:00至2025-09-1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9-3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无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向河北联纵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褚女士,联系电话:0317-809815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泊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电话:0317-8197883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3.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