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担保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44,390,0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见附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崇阳县乡镇自来水厂管网延伸工程(EPC)招标文件更正公告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崇阳县乡镇自来水厂管网延伸工程(EPC)”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及公告中招标范围:“本项目是进行EPC总承包招标,包括且不限于勘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及材料采购、建安工程施工、竣工图编制、工程相关验收、备案和工程交付的工作、保修服务、以及配合发包人办理本项目工程前后期相关手续等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并对承包工程质量、安全、造价、进度、节约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等全面负责。具体分述如下:(1)工程设计: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勘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变更设计等,以及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2)设备及材料采购:编制重要设备招标技术要求,采购工程建设所需要的材料、设备(批复以及变更认可的)等;(3)工程施工:编制工程预算,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现场障碍物清理、场平、临时工程等,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编制竣工图、竣工结算文件,建立和移交完整的项目档案技术资料。建设内容以初步设计批复的内容为准 。”现更改为:“本项目是进行EPC总承包招标,包括且不限于勘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及材料采购、建安工程施工、竣工图编制、工程相关验收、备案和工程交付的工作、保修服务,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的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建设内容的实施(不含建设征地移民补偿部分等)以及配合发包人办理本项目工程前后期相关手续等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并对承包工程质量、安全、造价、进度、节约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等全面负责。具体分述如下:(1)工程设计: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勘测、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变更设计等,以及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2)设备及材料采购:编制重要设备招标技术要求,采购工程建设所需要的材料、设备(批复以及变更认可的)等;(3)工程施工:编制工程预算,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现场障碍物清理、场平、临时工程等,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编制竣工图、竣工结算文件,建立和移交完整的项目档案技术资料。建设内容以初步设计批复的内容为准。” 2、本招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招标文件附件补充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做出了补充,专用合同条款补充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4、招标文件及公告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0日 00时00分 至 2025年12月16日 23时59分”现更改为:“2025年12月10日 00时00分 至 2025年12月22日 23时59分”; 5、招标文件及公告中招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 09时00分”现更改为“2026年01月07日 09时00分”; 6、招标文件及公告中招标文件的开标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 09时00分”现更改为“2026年01月07日 09时0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澄清修改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次澄清修改与原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为准! 崇阳县水利局2025年12月16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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