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总造价为人民币:贰仟肆佰陆拾捌万肆仟贰佰捌拾捌元捌角叁分(¥24684288.83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暂估价,暂列金额】。
根据灵川县财政局灵财评【2025】77号文件要求,以审定总造价24684288.83元作为本项目招标上限控制价,并且以投标总价低于招标上限控制价的92%(即24684288.83元*92%=22709545.72元,人民币大写为:贰仟贰佰柒拾万零玖仟伍佰肆拾伍元柒角贰分)作为入围条件。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得高于22709545.72元,否则为无效投标。
招标控制价其余相关内容请各投标人通过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进行网上下载并查看主要项目清单(打“*”号内容)。
招标人:灵川县甘棠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鼎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5年0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