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辰星(深圳)咨询设计有限公司受大鹏新区葵涌中学委托,就“大鹏新区葵涌中学2026年课程服务项目” 项目采用公开招标交易方式实施交易,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交易活动。并于2026年1月5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PZXDL-2025-00072
2.项目名称:大鹏新区葵涌中学2026年课程购买服务
3.预算金额:300000.00元
4.最高限价:300000.00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0%
6.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课时数量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序号 |
1 | 大鹏新区葵涌中学2026年课程服务项目 | 为学校提供课程服务 | 1304 | 300000.00 | 1 |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0.定标方式: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并提供总公司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的(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注: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按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先行办理注册手续,注册网址为:https://***/ggzy/center/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1.交易文件获取起始时间: 2025年12月24日18:30分
2.交易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2026年1月5日下午14:30分
3.交易文件获取地点(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https://***/ggzy/center/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开标日期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实行线下递交投标文件,线下开评标。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时间均以公告为准。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2026年1月5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日期:2026年1月5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三溪社区福塘北路2号101开标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下纸质答疑,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投标人于2025年12月31日17:30前,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六章、《深圳市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章及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页http://***/所发布的有关质疑的指引及要求填写质疑函件,并将质疑函件以及相关质疑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送达辰星(深圳)咨询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三溪社区福塘北路2号101,潘工15914035612),逾期不受理。
2.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本公告中的相关网站,招标人在上述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答疑情况或相关的补充公告(说明)在相关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投标答疑情况。投标人因疏忽,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相关的答疑情况及补充说明,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3.1采购代理机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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