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钦防产业协作区防城港片区(启动区)-高端钢铁及有色新材料组团基础设施路网提升工程检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6002841001907001 | |||||||||
招标人 | 防城港经开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单位 | 防城港经开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政投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新建赤沙北路、赤沙南路2条道路,总路线全长6432.041米;提升改造赤沙中路,改造道路路线总长1215.409米;配套地块面积5774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涵洞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以及维修处治现状沥青混凝土路面病害等。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0月21日11时00分 | 开标地点 | 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10月22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27日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信合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范围 | 专项资质(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钢结构) | |||||||||||
投标总价 | 下浮系数8% | |||||||||||
检测服务期 | 550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王俊宇(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4506810169;身份证号:450103********253X)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矿石皮带运输廊道项目; 2. 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工程;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范围 | 综合资质 | |||||||||||
投标总价 | 下浮系数17% | |||||||||||
检测服务期 | 550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谢健波(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4501002799;身份证号:450803********631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金桥供水加压站配套管线工程; 2.中尧水厂提升改造工程; 3.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44号路(七彩路-8号路)见证取样和扣除独立检测项外的专项检测; 4.南宁吴圩国际机场T3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市政综合工程第三方检测。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恒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范围 | 专项资质(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钢结构) | |||||||||||
投标总价 | 下浮系数22% | |||||||||||
检测服务期 | 550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颜秀娜(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4506810157;身份证号:371081********782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 无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防城港)([链接])、防城港市工程招标造价信息网([链接]) | |||||||||||
异议和投诉 | 1.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 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3. 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异议受理部门 | 防城港经开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黎峰0770-2867966 | |||||||||
投诉受理部门 | 防城港市港口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0-22902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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