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4032025000015
二、项目名称:彭山区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短板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安徽砼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蒙城县宝业逍遥街B202、B203商铺 | 1,380,995.00元 | 96.6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工程类(安徽砼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B01022000 | B01022000 市政公用设施用房施工 | 彭山区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短板项目 | 在眉山市彭山区江口街道和黄丰镇改造和新建移动式垃圾收集站5座及完善相关配套设施。 | 120日 | 罗延伟 | 注册编号:皖1412015201623410,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义(采购人代表)、刘志伟、李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51140325210200002443;预算品目:工程 。 二、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37632022。 地址:眉山市彭山区凤鸣街道彭祖大道三段166号。 邮编:620860。三、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可以向采购人或区政府采购分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咨询电话:028-3762989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眉山市彭山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地址:眉山市彭山区鹏利路西段20号
联系方式:182824506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彭山区分中心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眉山市彭山区观音街道寂照街西段2号
联系方式:028-376298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静丹
电话:18282450653
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彭山区分中心
2025年0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