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朝阳县农业灌溉“以电折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321-00161
项目名称:朝阳县农业灌溉“以电折水”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00000
最高限价(元):16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主要建设内容:
(1)样本井选取
了解项目整体情况,综合考虑相关影响因素,进行踏勘选点,选择100眼典型代表性的农业灌溉机电井作为“以电折水”样本井。
(2)样本井计量设施建设
对100个样本井在线监测站进行建设,进行水量、电量监测设备的采购及安装,配置RTU遥测终端系统及其保护箱、搭载太阳能供电系统。满足观测以电折水系数测算的要求,获取到监测数据上传至省级平台,样本井在线传输的要素、频次、通讯方式、传输规约等满足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满足项目验收标准。
序号 | 设备名称及主要参数需求 | 数量 |
1 | 流量监测设备:管段式超声波流量计,按现场管道实际情况采用DN50mm~DN200mm规格。 | 100个 |
2 | 电量采集设备:电流互感器,带RS485通讯端口,带互感线圈。 | 100个 |
3 | RTU遥测终端机:包含遥测终端机RTU、机箱及辅材、4G物联网卡。 | 100套 |
4 | RTU保护箱:金属外壳(包含防雷模块、配电系统、接地系统), | 100套 |
5 | 供电系统:太阳能板:65W;太阳能控制器:10A;蓄电池:12V电压≥38AH额定容量。 | 100套 |
6 | 辅材: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考虑,穿线管、抱箍、螺丝、配线、胶布等。 | 100套 |
保障监测站在运维期的正常运行。运行维护期内,中标人须免费提供设备的原厂质保和售后服务;须设立技术服务机构、配备足够的技术服务人员,负责运维售后服务工作应准备必要的备品和备件以便需要时能够及时更换,保证监测站持续运行,备品和备件的购置和存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电力数据提取
配合水利部门与电力部门确定电力数据共享机制,提出农灌用电量获取的频次、内容、获取路径等。
(4)以电折水系数测算
以电折水系数分为样本井、普通井以电折水系数及区域以电折水系数。对监测得到的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利用统计学办法得到该样本井监测站的以电折水系数成果。参考样本井系数,采用科学合理并符合实际情况可执行的方案计算普通井以电折水系数。以乡镇级行政区作为以电折水区域系数统计的最小单位,采用科学算法得到区域内以电折水系数。
(5)区域水量折算
支撑并配合进行相关系数成果的应用。通过从电力部门提取的农灌用电量数据,结合样本井、普通井、区域以电折水系数,进行区域水量折算,最终得到区域地下水农业灌溉用水量折算成果。
2、服务期限:
工期60天,运维期至2026年末。
合同履行期限:60天(具体期限按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 3.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并附网上截图); 3.3、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6日09时30分至2025年10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0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纺织路十字岗北100米珑元酒店南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并学习电子标书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退回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授权委托人需持法人证明与授权委托书至开标现场递交,响应文件由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4.本项目如有变更全部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更正公告,请供应商关注此网站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朝阳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柳城街道燕京街10号
联系方式:0421-8992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朝阳正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凤凰大街一段B9-9
联系方式:0421-2800299
邮箱地址:zx18404243333@163.com
开户行: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支行
账户名称:朝阳正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3300080000003579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车先生
电 话:0421-2800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