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6年内部控制评估项目公开询价文件
各报价响应人:
广州发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或“财务公司”)拟通过公开询价方式选定2026年内部控制评估项目服务商。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贵单位进行报价,参与竞争。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范围、内容
1、本项目主要目标是对财务公司开展2026年内部控制评估工作:评估范围涵盖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全流程: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对财务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高风险环节包括结算业务、信贷业务、资金业务、投资业务、风险控制、内部审计、财务核算、信息系统、后勤管理等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对2025年内部控制评估报告提出缺陷的整改情况进行评估。
2、服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1楼A单元。
二、本项目的资格条件
(一)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报价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会计师事务所需提供执业证书。若为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进行报价的,除需提供总所和分所的执业证书外,还应出具总所的授权委托书,注明若出现民事责任由总所承担等内容(加盖总所公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价项目报价,否则报价单无效。
(二)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由有限责任制转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制或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延续转制前的经营年限。
(三)响应人自2021年11月1日起至响应报名截止日期内完成过金融机构(持有金融许可证的机构)内部控制评估的业绩(至少提供一项)。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签字盖章页)。
(四)响应人拟派本项目现场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在2021年11月1日起至响应报名截止日期内至少担任过一项金融机构(持有金融许可证的机构)内部控制评估的现场负责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必须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五)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受到吊销执业许可、撤销事务所等行政处罚的;因承接国有金融企业审计业务,受到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财政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暂停全部业务或者证券服务业务等行政处罚,且恢复业务资质未满24个月的(在响应报名截止日期前,下同);因承接国有金融企业审计业务,近24个月内受到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合计两次及以上的;因承接除国有金融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审计业务,受到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暂停全部业务或者证券服务业务等行政处罚,且尚未恢复业务资质的近24个月内受到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合计五次及以上的;近24个月内受到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两次及以上的;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明确其不适合承担国有金融企业审计工作。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信息管理系统”等平台因服务质量问题被处罚或列入失信记录为准。响应人需提供2026年10月以后查询结果。
三、项目报价原则
1、报价标的:该项目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费用:6%增值税费,人工费、交通、通讯及住宿费等2026年内部控制评估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2、报价:本项目以固定价形式报价(详见附件1),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3、本项目设有拦标价,开启报价前拦标价不公布。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候选人评定方法
1、询价人组织评委开启报价后开启拦标价,然后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2、经评审,有三家或以上满足本询价函第二条“资格条件”:
(1)报价最低且不超过拦标价的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报价次低者且不超过拦标价的报价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2)如果两家或以上的合格报价响应人的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则摇珠决定首选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3)如报价最低的高于拦标价,则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最先接受拦标价的为首选成交候选人。
(4)若全部报价人均高于拦标价且不接受拦标价,则本次询价失败。
3、成交结果由询价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4、成交人应及时到询价人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5、成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与询价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第二部分),询价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项目单位审核盖章后实施。
6、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询价人签订合同的,询价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
五、报价文件要求
1、提交的报价应加盖公章;内容包括:报价函(详见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独家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分支机构响应人)(详见附件3)、合同条款响应表(详见附件4)、项目参与人员情况表(详见附件5)、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询价文件第二条“本项目的资格条件”要求的各类证书和认证文件、业绩证明材料、信用记录以及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文件。
2、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4日11:00时前,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链接]),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
3、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下载询价文件前在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的响应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4、报价人与其他报价人加密打包报价文件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1楼A单元。
联系人:俞洁敏 电话:020-38003613,邮箱:yujm@[链接]。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投诉电话: 020-37850924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 号发展中心大厦 28-30 层
广州发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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