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项目概况
新安县石井镇人民政府2025年新安县石井镇香头庙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3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5-84 | |||||||||||||||
2、项目名称:新安县石井镇人民政府2025年新安县石井镇香头庙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711,947.29元 | |||||||||||||||
最高限价:711947.29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工程概况:2025年新安县石井镇香头庙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更换水泵配套设施1套、新建50m3蓄水池2座,铺设管道8588m,配套计量设施376套,次氯酸钠投加器1台,标志牌2个。 5.2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磋商文件范围内全部内容;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5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 5.6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7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5.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供应商据实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9月08日 至 2025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tpbidder%EF%BC%89%E2%80%9D%E8%BF%9B%E8%A1%8C%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F%BC%8C%E5%8A%9E%E7%90%86%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90%8E%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F%BC%88%E9%87%87%E8%B4%AD%EF%BC%89%E6%96%87%E4%BB%B6%E3%80%82%E5%A6%82%E6%8A%95%E5%A4%9A%E4%B8%AA%E6%A0%87%E6%AE%B5%EF%BC%88%E5%8C%85%EF%BC%89%EF%BC%8C%E5%88%99%E5%BA%94%E5%B0%B1%E6%89%80%E6%8A%95%E6%AF%8F%E4%B8%AA%E6%A0%87%E6%AE%B5%EF%BC%88%E5%8C%85%EF%BC%89%E5%88%86%E5%88%AB%E4%B8%8B%E8%BD%BD%E3%80%82%E8%81%94%E5%90%88%E4%BD%93%E6%8A%95%E6%A0%87%E7%9A%84%EF%BC%8C%E7%94%B1%E8%81%94%E5%90%88%E4%BD%93%E7%89%B5%E5%A4%B4%E4%BA%BA%E5%AE%8C%E6%88%90%E6%8B%9B%E6%A0%87%EF%BC%88%E9%87%87%E8%B4%AD%EF%BC%89%E6%96%87%E4%BB%B6%E4%B8%8B%E8%BD%BD%E3%80%82%E8%AF%A6%E8%A7%81%E6%B4%9B%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7%BD%91%E7%AB%99%E2%80%94%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2%86%92%E5%BF%85%E7%9C%8B%EF%BC%81%E6%96%B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4%BD%BF%E7%94%A8%E6%89%8B%E5%86%8C%E5%86%85%E2%80%9C%E4%B8%89%E3%80%81%E6%93%8D%E4%BD%9C%E6%89%8B%E5%86%8C%E2%86%922%E3%80%81%E4%BA%A4%E6%98%93%E4%B9%99%E6%96%B9%EF%BC%88%E6%8A%95%E6%A0%87%E4%BA%BA%E3%80%81%E4%BE%9B%E5%BA%94%E5%95%86%E7%AD%89%EF%BC%89%E6%93%8D%E4%BD%9C%E6%89%8B%E5%86%8C%E3%80%82%3C/td%3E%3C/tr%3E%3Cp%3E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3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09月23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新安县新城畛河路中段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 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2、根据洛采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或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入口”查询联系。 3、监管部门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283936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安县石井镇人民政府 | |||||||||||||||
地址:新安县石井镇 | |||||||||||||||
联系人:游先生 | |||||||||||||||
联系方式:1663798638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恒之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7号3号楼B座5层506、507室 | |||||||||||||||
联系人:胡女士 | |||||||||||||||
联系方式:1856763081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 |||||||||||||||
联系方式:185676308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