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隆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武隆区星隆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停车场收费系统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
(元)
|
保证金
(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停车场收费系统设备采购
|
467440.00
|
5000
|
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采购最高限价46744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也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EF%BC%89%E5%88%97%E4%B8%BA%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F%BC%9B%3C/p%3E%3Cp%3E
3、供应商需完成同类停车场收费系统安装项目3个及以上(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武隆区)(https://***/wulongweb/%3C/u%3E%3Cu%3E) 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本次谈判实行网上报名,供应商将公司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加盖公章后扫描打包上传至395011724@qq.com参加本次谈判,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2月8日12时止(北京时间)前报名,报名成功时间以代理机构收到报名资料邮箱的显示时间为准,只有按时报名的其现场报名资料才被接收。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隆分中心(重庆市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东路22号附20号利丰•望江苑一楼)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9日北京时间9:30-10:00
(六)谈判开始时间:2025年12月9日北京时间10:00
五、谈判保证金
以现金形式在开标现场提交,供应商应足额缴纳谈判保证金5000元,供应商于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谈判保证金,由供应商将谈判保证金装入信封并密封,加盖供应商印章,除第一中标候选人外,其它供应商当场退还谈判保证金,没有缴纳保证金的,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
(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武隆区)(https://***/wulongweb/)%3C/u%3E%E4%B8%8A%E5%8F%91%E5%B8%83%EF%BC%8C%E8%AF%B7%E5%90%84%E4%BE%9B%E5%BA%94%E5%95%86%E6%B3%A8%E6%84%8F%E4%B8%8B%E8%BD%BD%EF%BC%9B%E6%97%A0%E8%AE%BA%E4%BE%9B%E5%BA%94%E5%95%86%E4%B8%8B%E8%BD%BD%E4%B8%8E%E5%90%A6%EF%BC%8C%E5%9D%87%E8%A7%86%E5%90%8C%E4%BE%9B%E5%BA%94%E5%95%86%E5%B7%B2%E7%9F%A5%E6%99%93%E6%9C%AC%E9%A1%B9%E7%9B%AE%E6%BE%84%E6%B8%85%E6%96%87%E4%BB%B6%EF%BC%88%E5%A6%82%E6%9E%9C%E6%9C%89%EF%BC%89%E7%9A%84%E5%86%85%E5%AE%B9%E3%80%82%3C/p%3E%3Cp%3E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武隆区星隆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聂老师
电 话:17774931933
地 址:重庆市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东路22号附22号2-1
(二)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隆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老师
电 话:15023938600
地 址:重庆市武隆区凤山街道长滨路262号2-47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