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正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文件部分内容
因上传的附件《评标方法及标准》与《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文件-商务部分》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不一致,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现拟对原采购文件附件《评标方法及标准》进行更正,具体更正内容请示如下: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一、原附件《评标方法及标准》作废 | 一、附件《评标方法及标准0807》以《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文件-商务部分》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为准 |
其他内容不变。
2025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