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
一、招标条件
本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源物业有限公司部分岗位职工劳务外包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5 万元,招标人为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源物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源物业有限公司部分岗位职工劳务外包管理服务,服务期 1 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源物业有限公司部分岗位职工劳务外包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源物业有限公司部分岗位职工劳务外包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具有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自然人应具有身份证;
3.2 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3 供应商应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赋码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 ”,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供应商应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 供应商应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
3.6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服务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1 月 18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1 月 24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提供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项目确认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陕西新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榆林市航宇路石化家属院三单元 201 室)现场自带 U 盘拷贝或用电子邮件获取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1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陕西省榆林市沙河路金融中心 8 楼第七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1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沙河路金融中心 8 楼第七会议室
七、其他
1、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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