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灵自然告字〔2025〕20号
经灵川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灵川镇莫家村民委员会廖家村民小组;土地面积187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项目范围内配套的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大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大于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容积率(R):0.6≤R≤1.2;建筑系数:不小于35%;绿地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20%;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24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出让年限:50年;挂牌起始价:人民币131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66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5万元;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131万元的资信证明。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9日,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网址: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11月20日18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网址: (四) 以公告日为公告起始日。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773-6861773 联系人:小王、小阳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21日

当前位置: